在周五下午的例行發布會上,證監會發布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自10月1日起執行。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證監會正式發布《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共5章40條,在原來相關規則的基礎上,對各類業務規范運營提出八項通用原則,進一步強化全員合規,厘清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合規負責人等各方合規管理責任。辦法自10月1日起執行。
證監會對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合規系統建設、部門設置、合規人員數量和質量提出基本標準;采取具體措施維護合規負責人的獨立性、權威性、知情權和薪酬待遇;但同時也對未能有效實施合規管理等違規行為進行依法追責。
鄧舸還表示,證監會近日對5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其中1宗中介機構違法違規案,3宗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1宗限制期內交易股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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