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昨天發出一個警示:貝佐斯在廣告領域威脅廣告霸主谷歌、Facebook。
已經有十多年歷史的亞馬遜廣告業務目前規模并不大。根據JP摩根分析師Doug Anmuth 的研報,2017年亞馬遜的廣告收入估計為28億美金,而谷歌2017年廣告收入估計為 730 億美金,完全不在一個數量級上。但是,亞馬遜廣告收入增長迅猛,2019年預計將達66億美金。
全球最大的廣告業巨頭 WPP的一位資深主管說,與谷歌和Facebook相比,亞馬遜有自己的優勢:亞馬遜不僅知道你買了點什么,他們還知道你是如何購買的。
這與中國市場上的情況相似。由于統計口徑不同,BAT 廣告收入排名出入很大。根據 Zenith Media 的統計,在以純廣收入為排名依據的“2017年全球30大媒體擁有者”榜單中(Ranking of Top 30 Global Media Owners 2017),百度排行第4,騰訊 14,央視第20,阿里榜上無名。而根據口徑比較寬泛的 eMarketer 的統計,中國市場上的數字廣告收入,阿里巴巴第一,百度第二,騰訊第三。
無論如何,電商亞馬遜與阿里巴巴在數字廣告市場上的迅速崛起,已經對傳統數字媒體霸主提出了強勁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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