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都再次給證券從業人員敲響了警鐘,證券從業人員一定要潔身自好,法律禁止的事情不要做,妄想通過違規獲利的行為終究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為了防范內幕交易,我國《證券法》一直對于證券從業人員買賣股票采取全面禁止的底線,現行的《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不允許證券公司從業人員依法合規持有股票。
但是,伴隨著證券市場機制不斷完善,以及誠信程度的不斷提高,再加上各項監管措施的逐步到位,是否放開證券從業人員買賣股票的問題也成為業界關注的熱點。
2015年4月20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證券法》(修訂草案)曾提出,證券經營機構、證券交易場所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其他證券從業人員,應事先申報本人及配偶證券賬戶,并在買賣證券完成后三日內申報買賣情況。這意味著“解禁證券從業者炒股”是大勢所趨。截至目前,雖然《證券法》的修訂進程尚未有新進展。
大家可以關注下。
本文“中信員工操作他人賬戶信息安全從何保障?”由財經365首發,歡迎轉載,轉載請帶上本文鏈接。
免責聲明:財經365(m.hand93.com)發布的所有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 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請自擔。部分內容文章及圖 片來自互聯網或自媒體,版權歸屬于原作者,不保證該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文字、圖片、圖表及數據)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時 性、原創性等,如無意侵犯媒體或個人知識產權,請聯系我們或致函告之 ,本站將在第一時間處理。關注財經365公眾號(caijing365wz),獲取最優質的財經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