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6-20 09:09 來源:中國證券報 瀏覽量: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19日發布。
此前,為解決可轉債發行過程中產生的較大規模資金凍結問題,進一步完善可轉債發行方式,中國證監會擬對可轉債發行申購制度進行改革,將目前的資金申購改為信用申購,取消網上申購預繳款,建立統一的網上信用申購違約懲戒機制,明確中止發行情形等,并已對《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進行相應修訂并公開征求意見。上交所此次起草《實施細則》,是為了落實證監會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方式改革要求,規范上市公司可轉債發行流程。
《實施細則》的主要內容包括:一,原股東優先配售且可參與余額申購。《實施細則》維持原股東優先配售的原則不變,規定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向原持有公司股票的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后的余額部分用于網上、網下申購。原股東除可參與優先配售外,也可參與優先配售后的余額申購。
二,網上發行采取信用申購。為避免可轉債發行過程中產生較大規模資金凍結問題,《實施細則》明確了除原股東優先配售的部分外,投資者網上申購日(T日)當天無需繳納申購資金。T+2日,網上投資者應根據中簽結果公告準備足額認購資金。
三,統一新股、可轉債與可交換公司債券網上信用申購違約懲戒機制。資金申購改為信用申購后,為約束網上投資者獲配后又棄購的失信行為,《實施細則》規定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6個月(180個自然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可轉債、可交換公司債券的申購。且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的新股、可轉債與可交換公司債券次數合并計算。
此外,《實施細則》規定機構投資者可以參與主承銷商自行組織的網下申購,網下申購保證金繳納金額、違約時申購保證金的處理方式由主承銷商在發行方案中明確并進行披露,承銷商可向網下單一申購賬戶收取不超過50萬元的申購保證金。
《實施細則》規定投資者參與網上公開發行可轉債的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不合格、休眠和注銷的證券賬戶不得參與可轉債的申購。因違反信用申購違約懲戒機制納入黑名單的賬戶,其申購做無效處理。
根據《實施細則》,可轉債申購最小單位為1手(1000元),網上申購數量應當為1手或1手的整數倍。上交所可根據市場情況和技術系統承載能力對申購單位、最大申購數量、申購時間進行調整,并向市場公告。
今年是中新建交25周年,業內人士認為,中新雙方合作具有很強的戰略性、前瞻性和示范性,以慶祝中新建交25周年為契機,中新之間的交流合作將迎來一輪新的高潮。習近平7月同新加
此前,為解決可轉債發行過程中產生的較大規模資金凍結問題,進一步完善可轉債發行方式,中國證監會擬對可轉債發行申購制度進行改革,將目前的資金申購改為信用申購,取消網上
財政部、央行、證監會近日聯合發布《關于規范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資產證券化有關事宜的通知》。
《暫行辦法》指出,經營信保業務的保險公司,上一季度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應當不低于75%,且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
近年來我國金融科技快速發展,但金融科技公司之間、金融科技公司與金融機構之間、金融科技與監管科技之間、金融科技發展與金融消費者保護之間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失衡。專家建議
7月1日起,《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將付諸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