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定大部分問題平臺罪名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44家問題平臺中,法院判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平臺占比為82.95%;集資詐騙罪的平臺占比為15.91%,另外有1.14%的平臺被判擅自發行股票罪。
法院判決平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集資詐騙罪的依據,主要是區分平臺非法集資是否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而是否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認定標準較難準確界定。據平臺的判決文書顯示,法院一般從募集資金的用途判定是否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比如募集資金并非用于借款項目而是資金流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的個人賬戶,并將募集資金抽逃、私分、轉移,用于償還個人債務、個人消費揮霍等。
四、審判時間:審判周期幾年以上,最短耗時也要半年
審判時間指平臺主要涉案人員被羈押至法院判決的時間。
受案件波及受害人數、涉案金額、證據資料搜集等因素影響,問題平臺審判時間相差較大。
44家問題平臺中,盛融在線的審判用時最長,為31個月;用時最短的為匯瑞財富和昌晟易貸,審判用時均為6個月;平均審判時間、眾數審判時間均為16個月。
作為投資人,準確、及時收集以下資料有助于法院更早立案、更快審理。一是投資協議,二是銀行賬戶、第三方支付轉賬交易明細,三是平臺網頁標的詳情,四是網站后臺電子數據。
另外,法院在判決前也會采集被害人陳詞、證人證言,所以投資者面臨損失時,不應抱有僥幸心理等平臺還款,而應果斷報案,清楚陳述參與投資的經過,幫助公安機關遏制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集資詐騙行為的持續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