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國內企業一直面臨高杠桿、高負債問題,應收賬款、庫存資金占比高是一大因素。浙商銀行通過池化融資,將企業的流動性資產如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匯集起來,通過企業ABS方式對接市場,盤活存量資產,銀行在其中主要負責提供中介和通道服務。
5月11日,銀監會例行新聞發布會上,浙商銀行(02016.HK)副行長徐仁艷提到,該行已獲得深交所批準,將發起400億元的企業ABS(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資產支持證券)。
“這樣不僅可以幫助企業降低融資成本,而且銀行自身也實現了去杠桿?!毙烊势G表示,銀行通過中間服務收取價差,不提供貸款,也不是表外融資,不需要反映在其表內或表外業務上。
據了解,得益于監管支持,近兩年企業ABS飛速發展。數據顯示,2016年全國共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8421億元,其中企業ABS發行4385億元,同比增長114.90%,占發行量的52%。
但是,一位長期跟蹤資產證券化市場的資深法律專家曾表示,“發行企業更多把資產證券化產品當做一種融資手段,本質與發債無異,不但達不到降低企業杠桿、調節資產負債率的目的,反而成為企業加杠桿的工具。這一業務模式其實已經違背了資產證券化產品的正常邏輯。”
徐仁艷還分別從企業和銀行方面介紹了去杠桿的實踐。從企業出發,浙商銀行一方面幫助企業盤活閑置資產,實現去杠桿、降成本,另一方面減少債務融資工具使用,增加股權融資方式,幫助企業減少負債。
從銀行自身出發,主要有兩點:一是減少同業負債、同業資金融資比例,調整結構,大力吸收公眾存款;二是資產管理方面,在保證資金流動性的前提下減少期限錯配。
但是,目前浙商銀行對同業業務的依賴程度依然較高。據此前財新網報道,截至2016年末,浙商銀行資產合計1.35萬億元。結構上,信貸規模僅占32.75%,投資規模占45%。應收款項類投資占總投資規模的80%,即該行的投資基本均是同業投資,含各類資產管理計劃、信托計劃、他行理財、非上市企業債券等。從負債端來講,同業負債占比接近40%,超出相關監管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