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次數,這曾是車險價格的重要評定依據,而未來,在車險保費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將是“個人因素”。
6月16日,在北京保監局媒體通氣會上,北京保監局產險處處長崔振海表示,北京將于6月25日完成車險新舊條款費率切換。
需要注意的是,北京新版費改條款中,在保留原來的無賠款優待及上年賠款記錄系數(以下簡稱NCD系數)的基礎上,引入了交通違法浮動系數。車主闖紅燈、超速等違法行為將導致保險費率上浮,最高可上浮45%。
NCD系數保持不變
北京保監局表示,北京將統一使用行業最新版示范條款,在純保費計算規則、附加費用率、自主核保系數、自主渠道系數等方面與全國保持一致,而NCD系數的取值范圍在全國基礎上有所延伸。
據悉,2010年1月1日,北京在全國率先實施商業車險費率浮動機制。車輛連續5年不出險,費率浮動系數最低為0.4,車輛一年出險8次及以上,費率浮動系數最高為3。
此次修改,商業車險保費繼續保留4年、5年不出險車輛0.5、0.4的優惠系數,一年出險10次及以上車輛的費率浮動系數為3。“在車險商業車險費率浮動機制實施6年來,車主能切實感覺到費率浮動機制帶來的益處。”崔振海稱,在這次的車險費改中,并未調整NCD系數范圍。
“就單純從NCD系數而言,在這幾年的實施中,出險2~6次的車輛車險,保費確實是有所上升的。不過,出險7~10次的車輛,車險保費卻是呈現下降趨勢的。”北京保險行業協會副秘書長李楓對《每日經濟新聞(博客,微博)》記者表示,北京在車險費率改革上已經先于全國6年試點,無出險負率系數目前也是全國最低的。因此,北京版商業車險費改條款試點后,并不會對北京市現在的車險市場造成很大波動。
據悉,此次車險費改切換主要涉及41家保險公司。“目前已基本完成系統驗收。”崔振海表示,6月24號晚將會完成系統切換,25號將按照新費率標準出單。
引入交通違法系數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北京車險費率改革雖未調整NCD系數,卻引入交通違法系數,將交通事故掛鉤車險費率。
根據新規則,掛鉤車險費率的交通違法行為主要有闖紅燈、超速(未達50%)和超速(超過50%)。具體而言,闖紅燈3次,保險費率上浮5%,直至最高上浮15%;超速(未達50%)3次,保險費率上浮5%,直至最高上浮15%;超速(超過50%)1次及以上,保險費率上浮15%。
以闖紅燈為例,車主累計闖紅燈次數達到3次,則保險費率上浮5%,一次累計,闖紅燈每增加一次,保費費率上浮5%。也就是說,車主闖紅燈達到4次,保險費率上浮10%,闖紅燈達到5次及以上,保險費率直接上浮15%。
需要注意的是,這三者同屬于不同的測算范圍,是可以進行疊加的,也就意味著,車主的交通違法系數最高可上浮45%。
至于為什么要先引入闖紅燈和超速這些指標,崔振海表示,引入交通違法浮動系數是經過科學測算和厘定的,而闖紅燈和超速是經測算被列入高風險范圍的行為。因此,交通事故首先與這兩項掛鉤。這也符合國際慣例,擴大了交通違法因子在車險保費中的影響,有利于發揮保險作用,讓車主養成良好的駕車習慣。“后期或會繼續擴大范圍,但也會在行業數據的基礎上慢慢推行。”從改革試點地區情況看,改革后整體出險率從55%下降到了35%。
據了解,早在2011年3月,深圳便開始試點商業車險費率與交通違法記錄掛鉤機制,將有逆行倒退行駛、闖紅燈、超速、無證駕駛、肇事逃逸等違法行為與保費掛鉤。北京保監局相關人士也表示,該機制實施一年后,不僅為深圳車主節省支出近10億元的保費,還提升了市民的安全駕駛意識,深圳地區交通事故起數同比下降8.03%,同時,深圳機動車輛出險頻率同比下降了15.6%。
“從深圳實施的情況來看,保費整體上浮不大。”北京保監局相關人士介紹,引入交通違法系數不會影響到保費的規模和車主的利益,其最終目的還是為了培養車主的良好駕駛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