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保監會網站消息,近日,保監會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人身保險公司銷售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人身險公司對2016年以來公司銷售管理合規情況開展自查自糾,重點針對產品管理、信息披露、銷售宣傳、客戶回訪、續期服務和投訴處理等業務環節,排查相關經營行為是否依法合規、內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信息資料是否真實完整。
尤其是針對捏造散布“返還型健康險被叫停”、“部分重大疾病將列為免責病種”等虛假信息的炒作行為,以及通過虛假宣傳引誘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等違規銷售問題,各人身險公司應展開全面清查和責任追究,并由總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前將自查整改和責任追究情況向保監會報告,而省級分公司則向當地保監局進行報告。
保監會方面表示,將對公司自查整改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對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保監會將免于處理。對認真自查自糾,主動消除或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保監會將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理。對自查自糾走過場、不真查實改以及遲報、瞞報的公司,保監會將依法嚴肅處理,采取責令停止新業務等措施。某人身險公司一業務人士對記者表示,保監會對人身險公司銷售違法違規行為實施的停止接受新業務3~12個月的處罰,是近幾年來前所未有的嚴厲處罰,對保險業務的影響將會很大,可見監管對于治理銷售違規問題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