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理財產品的定義
保險理財產品,也稱為投資型保險。它最早誕生于荷蘭,源自投保者希望自己繳納的壽險保單也能投資產生收益。也就是說,保險公司將一部分保險金拿去做投資,每年分給投保人一定的紅利,等保險期限滿后再返還保險金。簡單的說就是通過購買相關的保險產品,達到對個人(家庭)進行風險管理和投資的目的。其中有的保險只具備風險管理和保障功能,而有的保險除保障功能外,還具備一定的投資和儲蓄功能。但總體來說,保險的主要作用是風險管理和保障。
保險理財產品有的種類
投資性保險有分紅險、萬能壽險、投資聯結險三類,投資方向不同收益也不同。其中:
分紅險:投資相對保守,風險低,收益相對也低。
萬能壽險:主要投資國債、企業債、大額銀行協議存款、證券投資基金等,設有保底收益,存取靈活,收益穩定。
投資聯結險:投資相對激進,無保底收益,風險大,當然收益也可能大。
保險理財產品應該怎么購買呢?
一、錢少買定期重疾險
原因:小編覺得“因病致窮”這四個字足以解釋為啥要買重疾險了。空氣污染、水污染、食品安全,無時無刻不在影響我們的生活質量,朋友圈那么多的“輕松籌”等求助實例也就不難理解了。
重疾險的最大好處是“提前給付”。一旦確診為保險合同的某個重大疾病,即可獲得賠付。不同于醫保等報銷型保險,只要拿到賠付,既可以用來治病,也可以挪作他用。
適用人群:先大人(老年人除外),后小孩
推薦保額:30萬-50萬。家庭收入較高的家庭,可以選擇更高的保額。
二、責任大,考慮壽險
原因:壽險是以人的生命為保險標的,以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生存或身故為給付條件。這種保險不像重疾險,一旦身故,拿到的這個賠付不是給被保險人自己用的,而是給別人用的。說白了就是“如果生命消失了,需要留下多少錢?”
為什么要買這種保險?這是因為人活著有很多責任,例如:償還房貸、撫養子女、贍養父母、照顧伴侶......所以,從“先己后人”這個角度,壽險是第三要考慮的,尤其是責任很大的人群。
購買保險理財的三個原則
其一,轉移風險原則
保險是風險管理的重要手段,保險理財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獲得風險保障,維持個人、家庭的經濟安全和生活穩定,避免因風險事故的發生而導致經濟上的虧空。隨著保險產品的發展和演化,市場上出現了許多具有投資功能的保險產品。面對具有多種功能的保險產品,消費者應注意始終把獲得風險保障放在第一位,在此基礎上再安排進行不同功能取向的險種組合。
其二,量力而行原則
保險理財是一種經濟行為,既能獲得相應的保險利益,也要有成本等方面的必要支出。保險利益是投保人獲得的風險保障,成本支出則主要是投保人付出的保費。投保的險種越多,保險金額越高,保險期限越長,所需的保費就越高,因此,投保時一定要注意量力而行,對投保的產品數量、保險金額等作出恰當的安排,既要避免保險不足,也要防止保險過度。
其三,選擇購買原則
目前,保險市場上的產品種類十分豐富,而且新的險種或產品不斷涌現。盡管各種產品都具有一些獨特的功能,但沒有哪個人能夠買盡市場上所有的產品。購買所有的險種既不必要,也不可能。這樣,在進行保險理財時,就應根據風險保障的實際需要和支付能力,有選擇地投保相關險種,切忌貪多求全。
要分清銀行產品和銀保理財產品的區別
對廣大市民來講,防止霧里看花,不被忽悠,一定也要學點知識,分清銀行產品和銀保理財產品的區別:
期限、起點不同:一般銀行理財產品的期限比較短,少則幾天多則一兩年;而銀保理財產品的期限較長,少則三年,多則幾十年。同時,銀行理財產品起點較高,一般為五萬元;銀保理財產品起點較低,幾千元或一兩萬元即可購買。投資者一旦遇到期限較長、起點低于五萬元,一般可以認定是保險產品。
繳費期限不同:所有銀行理財產品都是一次交清;而銀保理財產品有的需要躉交(一次性交清),有的則需分期繳費。
購買年齡不同:所有銀行理財產品均沒有投資人的年齡限制;而銀保理財產品有投保人年齡的限制,一般不超過60周歲。
收益構成不同:銀保理財產品一般分為固定收益加上分紅收益,凡是提到分紅類的理財產品,多是銀保類產品。如果銷售人員提及購買理財產品還附贈“保險”之類的話,則該產品必是保險產品。
銷售主體不同:銀行產品的銷售合同上,是以銀行作為銷售主體的,所蓋公章是銀行的;而在銀保理財產品的銷售合同上,出現的都是保險公司的名稱,所蓋的公章也是保險公司的。
(原標題:2017年比較好的保險理財 保險理財產品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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