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保監會網站發布消息,就《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第二次征求意見稿)》(下稱《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其中,對保險公司股東提出了較高的要求,根據持股比例、資質條件和對保險公司經營管理的影響將保險公司股東分為財務Ⅰ類、財務Ⅱ類、戰略類、控制類四類股東。
《證券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2016年信托公司年報發現,去年共有9家信托公司參股保險公司。如按照《管理辦法》對股東的分類,這9家信托公司中有1家控制類股東、3家戰略類股東、2家財務Ⅱ類股東及3家財務Ⅰ類股東。而按照《管理辦法》對控制類股東“總資產不低于一百億元”的要求來看,目前行業內僅有19家信托公司能夠滿足,尚不足全行業信托公司數量的1/3.
想買保險牌照
先看看資產過沒過百億元
以后信托公司想要購入一張保險牌照,要掂量掂量自有資產規模夠不夠。
7月20日,保監會網站發布消息,稱將就《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第二次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豆芾磙k法》中顯示,保監會將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依法對保險公司股權實施分類監管和穿透式監管。
根據持股比例、資質條件和對保險公司經營管理的影響,《管理辦法》將保險公司股東分為四類:財務Ⅰ類股東(持股小于5%)、財務Ⅱ類股東(持股5%-10%)、戰略類股東(持股10%-30%)、控制類股東(持股30%以上),并對四類股東的資質均提出要求。
對于“入門級”的財務Ⅰ類股東而言,《管理辦法》對其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納稅記錄、誠信記錄、合規狀況等方面提出綜合性要求。而對于另外三類股東,更是對多個財務指標提出硬性要求。其中,財務Ⅱ類股東需最近二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凈資產不低于二億元人民幣;戰略類股東需最近三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凈資產不低于十億元;控制類股東則需要總資產不低于一百億元。
對于此次《管理辦法》的“高標準、嚴要求”,部分信托公司對于擔任保險股東恐怕將“力不從心”。
按照《管理辦法》對控制類股東“總資產不低于一百億元”的要求來看,根據信托公司去年年報,行業內僅有19家信托公司能夠滿足,尚不足全行業信托公司數量的1/3.
國民信托總資產40億元
持有匯豐人壽50%股權
《證券日報》記者查閱2016年信托公司年報發現,去年共有9家信托公司參股保險公司。如按照《管理辦法》對股東的分類,這9家信托公司中有1家控制類股東、3家戰略類股東、2家財務Ⅱ類股東及3家財務Ⅰ類股東。
其中,1家控制類股東為國民信托,國民信托年報顯示,其持有匯豐人壽50%股份,國民信托總資產為40.20億元,遠未達到《管理辦法》中控制類股東的“合格線”。
不過,對于此前已入股保險公司但不符合新規條件的股東將如何處理?《證券日報》記者就此向某險企法務人士求證,該人士表示:目前《辦法》尚在征求意見中,對于具體條款敲定、實施日期、是否追溯管理等問題均未最終敲定,最終如何實行尚有待觀察。
該人士亦表示,按照此前監管意見實施的情況來看,根據“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對于此前已經成為保險公司股東但資質不符的投資者而言,“既往不咎”的可能性相對較大。如果監管部門認為此次新規有必要對現有保險公司股東資質進行相應的要求,則部分不符合新規的保險公司股東將面臨要么調股權、要么改資質的境地。不過,若按照新規對此前保險公司股東進行一一審查整改,在實操方面將較難進行。
事實上,與其他金融股權投資相比,信托公司對于參股保險公司并不算熱衷。
除去年,安信信托公告擬出資4億元參與設立國和人壽,占股20%以外,近年鮮見信托公司參股保險公司的案例。
從長期股權投資的角度看,2016年信托公司參股險企獲得的投資收益并不可觀。在9家信托公司中,有7家顯示未分紅或數據出缺,僅有中泰信托和粵財信托兩家公司披露了投資損益情況。其中,中泰信托持有都邦財險19.07%股權,投資收益112.35萬元;粵財信托持有眾誠車險15%股權,投資收益為-494.61萬元。投資“性價比”并不高。
(原標題:《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第二次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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