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陽江市人社局獲悉,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要求,經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聯合發文,決定將2018年陽江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調整為每人每年180元,8月至12月為繳費期。
今年4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關于做好2017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決定提高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2017年居民醫保各級財政人均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達到450元,其中,中央財政對西部、中部地區分別按照80%、60%的比例進行補助,對東部地區各省分別按一定比例進行補助。同時,強化個人繳費征繳,2017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個人繳費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提高30元,平均每人每年達到180元。
上述《通知》要求,各地要持續加大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工作推進力度,著力從整合制度政策、理順管理體制、實行一體化經辦等方面,整體有序做好各項整合工作,平穩實現城鄉制度并軌,力爭2017年基本建立城鄉統一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同時,要打破城鄉分割,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做到應保盡保,促進連續參保。均衡城鄉居民待遇水平,保障基本醫保待遇公平普惠,增強群眾獲得感。提高統籌層次,增強醫保基金互助共濟和抵御風險能力,提升居民公平可及、合理有序利用醫療服務的水平。
市人社局介紹,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實行本年度繳交下一年度,因此今年應繳費用已在去年底繳交,上述《通知》的執行順延到2018年。目前,全市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正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加強個人繳費征繳工作。今年8月至12月為2018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的繳費期,已參保的城鎮居民通過約定銀行賬戶自動扣款,農村居民需到戶籍所在地就近辦理點繳費。(原標題:陽江2017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標準調整為每人每年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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