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5日,市民鐘先生在跑完一天快車后,回家途中接了單順風車,沒想到途中發生了交通事故,事故責任認定自己負全責。事故造成對方車輛維修費共計7萬余元,鐘先生找到保險公司索賠遭到拒絕。同時,滴滴平臺也以順風車為居間服務為由,不承擔賠償責任。
對方車主將鐘先生、保險公司、滴滴公司一同訴訟至法院。近日,一審判決結果公布,法院判定保險公司僅負責2000元的車輛交強險,商業險不予賠償,滴滴公司也不賠償,其余6萬8千余元維修費用由鐘先生全部承擔。對于一審判決,鐘先生表示不服,隨即提出了上訴。
當事三方
滴滴司機
為啥要我獨自賠償?
市民鐘先生利用空余時間,在成都跑網約車,并在滴滴出行平臺上分別注冊了滴滴快車和順風車業務,經營已有數年時間。3月5日,鐘先生接了十余單快車業務,最后一單目的地位于青白江,送完乘客后,已經是晚上11點左右,他準備返回位于龍泉驛的家,便接了兩單順風車。接上第一位乘客后不久,便在路口發生了交通事故,與一輛白色現代汽車相撞,車輛受損。后經交警部門認定,此次交通事故鐘先生負全責,而對方車輛維修費則需7萬余元。
當他找到保險公司理賠時,卻遭到了拒絕。“購買保險時合同中注明的車輛使用性質為非營運,現在車輛性質發生改變,我們有理由拒賠。”保險公司在調查中發現,鐘先生有跑網約車的行為,這樣一來便改變了車輛的使用性質,與鐘先生購買的車險承保合同內容不一致。
“保險公司不賠,滴滴也不管,只能我自己承擔。”由于事故的賠償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于是對方車主作為原告,將鐘先生、保險公司、滴滴公司一同訴訟至法院。
保險公司
改變了車輛的使用性質
鐘先生所購買的人保財險公司認為,鐘先生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50萬)及不計免賠,事故發生在保險期間,但是該車投保的性質是家庭自用汽車,而發生事故時,鐘先生已經將車用于營運,根據相關規定,保險公司在商業險內是免責的。
對此,法院予以了支持。鐘先生將車用于經營快車和順風車已經數年,因為快車業務的目的地和乘客均具有不確定性,駕駛風險必然增加,而事發時,鐘先生正是處于從上一單快車業務的目的地青白江回家的途中。交通事故的發生,與駕駛網約車業務有直接因果關系,符合商業險免責條款中“被保險機動車被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被保險人未及時通知保險人,且因此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條款。造成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隨后,成都商報記者咨詢了平安保險、太平洋等保險公司,得到一致回復:私家車變成網約車導致車輛損壞,可以不賠。記者在多家公司的保單合同中看到,車輛使用性質一欄注明為家庭自用車或非營運,在重要提示一欄中,公司注明“被保險機動車因改裝、加裝、改變使用性質等導致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等情況,應書面通知保險人并辦理變更手續”。也就是說,根據以上保單的合同規定,保險公司有理由對網約車的車損進行拒賠。
“公司在承保時,并不知曉私家車是否注冊了網約車,在進行商業車險報價時,依然按照非營運性質進行風險評估,確定保費。”平安保險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因此,營運車輛需購買營運車輛的保險,否則出險后將面臨拒賠。中國人保財險95518接線員表示,網約車非家庭自用車,需要到當初的承保分公司去進行登記,并將此前的車輛用途由家庭自用車變更為營運車。
然而,大多數私家車,行駛證上已經注明了非營運。一般而言,保險公司往往會對行駛證進行審核。非營運行駛證是購買不了營運車險的。(原標題:男子開順風車出事故索賠遭拒 保險公司這樣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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