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訂票已成為人們外出重要的消費方式之一,只需要打開一些旅游網站或者手機APP,就可以輕松地訂到出行的火車票,非常快捷和方便。不過,在快捷、方便的同時你可要注意了,因為稍不留神,就會陷入旅游網站的“搭售陷阱”中,不僅多花錢,而且影響外出心情。
網上搶購火車票 自動搭售保險
“我用微信購買火車票,手機界面跳到同程旅游的網站,在里面購買了一張瑞昌至武漢的車票,結果軟件自動給我買了20元意外險,我是付款后才發現的,真是氣人啊。”8月20日,瑞昌市民余先生告訴潯陽晚報記者,“我用手機軟件選好了車次后就進入預支付頁面,上面顯示二等座車票價格為55.5元。確定無誤后我就立即付了款。可是,在我隨后收到的銀行賬單短信卻顯示,我實際支付了77.5元。我仔細一研究才發現是軟件捆綁搭售了一份20元的交通意外險和2元的‘退改無憂’。然后我打電話給客服,想把這個意外險退掉,可是客服告訴我,這個意外險不能單獨退,只有退火車票時才能退。好不容易才搶到一張去武漢的火車票,當然不會去退掉啊,這20元的保險只好認了,就當買份保障了。”
“搭售”較隱蔽,不看仔細真不行
隨后,潯陽晚報記者試著預訂一張到北京西的火車票。通過行程搜索后,火車票顯示價格為280.5元,點擊“選擇預訂”后,讓潯陽晚報記者意外的是,頁面顯示訂單金額為316.5元,仔細查看訂單金額詳情,還搭售了保險費用30元和“退改無憂”6元兩項費用。
潯陽晚報記者隨后返回票價顯示為280.5元價格的頁面后發現,在票價下面顯示有行程保險、“退改無憂”、優選服務等選項,而在潯陽晚報記者“選擇預訂”時,就已經被默認“打鉤”行程保險和“退改無憂”了。潯陽晚報記者發現,盡管被搭售的所有費用都可以點擊取消,但因為事先被默認且“打鉤”較為隱蔽,消費者如果不仔細,很容易按照商家的設計購買,此外,在選擇購買時,頁面也沒有任何明確的提示予以告知。
在線訂票要“擦亮眼”
九江市消費者協會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在網上購買機票、火車票時,一定要仔細查看,詳細核對價格,對于商家提供的其他服務,要根據自己的需要理性選擇,切莫盲目下單,落入商家設計好的“消費陷阱”中。(原標題:九江市民網購火車票被搭售意外險 在線訂票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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