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社局近日發布通知,該局調整審核南昌市參加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2017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截止時間為10月25日。
據介紹,在南昌市行政區域內,在市、縣(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參加社會保險的中央、省屬和市、縣(區)屬國有、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機關事業單位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個體工商戶及其幫工,均屬于本次基數審核的范圍。
根據調整審核原則,用人單位的月繳費基數按本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確定。用人單位以2016年度工資總額的月平均數為單位繳費基數申報。其中,參保事業單位上年度工資總額,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和特殊崗位津貼等。
社會保險.(SocialInsurance)是社會保障體系的核心部分,是指以國家為主體,由法律法規的專門機構負責實施,運用社會力量,通過立法手段向勞動者及其雇主籌措資金建立專項基金,以保證在勞動者失去勞動收入后獲得一定程度的收入補償,從而保證勞動力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的正常運行,保證社會安定的一種制度。中國社會保險主管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標題:南昌2017社保繳費基數調整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