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埇橋區醫保中心和沱河、道東、南關等9個街道辦事處獲悉,2018年度城鎮居民醫保參保繳費9月初開始,居民需攜帶社會保障卡、身份證或戶口本月底前到所在街道、社保所、社區居委會按參保時間及時辦理參保手續。
據埇橋區醫保中心居民科科長高亮介紹,今年的居民醫保政策有所變化,2017年城鎮居民醫保和大病保險保障周期順延至今年12月31日,順延期間本人不需要另外繳費,從2018年起,參保待遇統一調整為自然年度;個人繳費標準統一調整到每人每年180元,財政補貼標準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農村戶籍進城就學就業人員,未參加新農合繳費的,也可自愿選擇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除此之外,18周歲以上的城鎮居民,當年新參保的最高支付限額提高為15萬元;連續參保繳費的從第二年度起,年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20萬元;中斷繳費再次參保的,享受新參保城鎮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參保產婦,在定點醫院分娩的,順產定額補助600元,剖腹產定額補助1200元;實施大病保險后,居民無需另外繳費,即可自動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對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的合規費用,大病保險基金按50%支付,超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且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內的費用,由大病保險基金按50%—80%的比例支付。“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從本月初開始辦理,月底結束,居民應按參保時間及時辦理。”高亮說。(原標題:宿州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準 月底將結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