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發布《關于調整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明確從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85元。
《通知》要求,調標工作要在2017年國慶節前完成,并將增加的基礎養老金發放至享受待遇的人手中。
省財政廳社保處負責人介紹,此次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調標,省財政需增支3.85億元。并將按照“小步快走”的方式,今后三年連續調整湖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確保2020年達到每人每月100元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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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發布《關于調整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明確從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85元。
本次調整基礎養老金標準所需資金由省財政平均負擔三分之二,市州、縣市區財政平均負擔三分之一,納入各級財政預算。《通知》要求,調標工作要在2017年國慶節前完成,并將增加的基礎養老金發放至享受待遇的人手中。此次增加的基礎養老金金額,不得沖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礎養老金。(原標題:湖南省2017年基礎養老金標準上調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