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的意義和作用
重大疾病保險,是指當被保險人患保單指定的重大疾病確診后,保險人按合同約定定額支付保險金的保險。該險種保障的疾病有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術、癌癥、腦中風,尿毒癥、嚴重燒傷、突發性肝炎、癱瘓和主要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等,對于這些疾病的具體內容在保險合同中有詳細的釋義。因該險種保障程度高,需求量大,在我國較為流行,所覆蓋的病種呈現增多的趨勢。
年紀輕輕,有必要買保險嗎?
這個問題換一個問法就是,什么時候買重大疾病保險合適?有的人認為重大疾病一般都是40歲以后的人才得,所以應該40歲以后再買。那我們要告訴他的是,如果買重大疾病保險,應是患病前90天買最合適,因為剛一過觀察期就用上了,資金運用效率最高。這個時候,任何人都會說,誰知道什么時候能得病呀?道理就在這里,沒有人能預測未來,所以越早買越合適。年輕時費率低,負擔輕,對于分紅保險來說,資金運用時間長,增值也大。
另外,我們要回到“為什么要買保險”這個話題來思考這個問題。有風險才有保險。買不買保險,就是兩個核心問題,一是風險是否存在,二是生命與金錢哪個更重要的問題。風險是存在的這個問題沒人能夠否認(中國人目前的死亡率大概7‰,即13.7億人口中每年有959萬人死亡),但具體到個人許多人都會有僥幸心理(會是我嗎?那應該問,那會是誰呢?)既然風險存在達成共識,那就必須承認“不做風險管理,就做危機處理”的必然邏輯。保險最準確的定義,應該是風險管理的有效工具,所謂的用保險做風險管理,就是以有限的財務支出(每年支付的保險費),來避免不可控的財務損失(疾病或者死亡帶來的經濟損失)。如果我們在平時舍不得支付一定的保險費,但如果有一天罹患重大疾病,就需要支付龐大的醫療費(幾十萬之巨),這就叫危機處理。
我有醫保了,
還要自己買商業重疾險么?
有風險,所以才需要買保險。有了社保(醫保),并不等于沒有風險。一個單位福利好,這是好事情。如果一個人罹患了重大疾病保險,單位全部報銷了醫療費,這和重大疾病的給付沒有任何矛盾,因為重大疾病保險是約定給付,買多少保額,就賠多少,不需要發票。有社保,沒了醫療費的風險,不等于沒有債務風險,后面還有身故帶來的收入滅失風險。重大疾病保險金可以用來做康復費用,甚至償還債務,讓康復更輕松。如果存活期不長,可以作為家人的生活費用。換個角度來看,就是說,單位福利好,如果生病之后醫療費全部報銷,但如果有債務(比如房貸),保險金可以用來償還,減輕心理壓力,有助于身體的康復。如果沒有債務,可以彌補收入的損失,如果收入沒有損失,可以用來儲備孩子的教育費,家人的生活費。
簡單說,重大疾病保險就是讓一個人在遭遇疾病打擊(傷害身體健康)的同時,減少對經濟健康和精神健康的雙重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