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棚改戶安置或購買自住房能否提取公積金,提取公積金的手續(xù)及提取資料有哪些?
記者從池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獲悉,依據(j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本市棚改戶安置或購買自住房可以提取公積金,辦理流程如下:個人準備提取資料→到所在單位領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書》→中心提取窗口受理。
提取證件:提取人提供經(jīng)單位審查并開具的《池州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書》,每人對應1份提取申請審批書;要求本人到場辦理并提供身份證原件;若提取人為購房人的配偶或父母、子女的,應提供結婚證或者證明直系親屬關系的戶口簿原件;購房款付清或購二手住房的,需提供提取人在本市開立(具有賬戶結算功能)的銀行卡或活期存折原件。
棚改戶產(chǎn)權置換安置住房:需要棚改戶安置證明原件;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原件;房屋拆遷安置結算清單原件;結算補差價發(fā)票原件。棚改戶以購房券購置新建商品住房,需提供棚改戶安置證明原件;購房合同原件(房管局備案);增值稅普通發(fā)票原件。(原標題池州棚改戶安置或購買自住房可提取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