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1日,中國保監會下發 《關于規范人身保險公司產品開發設計行為的通知》(保監人身險〔2017〕134號,簡稱“134號文”),要求保險公司在10月1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如今,距離保監會“134號文”正式實施僅剩下不到半個月時間,銀行代銷保險產品情況如何?
“目前,很多保險產品已經沒有銷售額度,快速返還年金、高額返還年金、附加萬能賬戶也即將成為歷史,有機會買就趕緊買吧。”北京地區某國有大行網點的一位理財經理告訴本報記者。
“134號文”的核心內容主要包含兩個方面:一是兩全保險產品、年金保險產品,首次生存保險金給付應在保單生效滿5年之后,且每年給付或部分領取比例不得超過已交保險費的20%;二是萬能型保險產品、投資連結型保險產品設計應提供不定期、不定額追加保險費,靈活調整保險金額等功能。保險公司不得以附加險形式設計萬能型保險產品或投資連結型保險產品。(原標題“134號文”整改大限臨近 保險理財經理熱推即將下架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