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因“2017年2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顯示,弘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江蘇安科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將持有的安科科技大廈由固定資產調整為投資性房地產,并以公允價值進行計量。
經審查,該項資產公允價值計量不符合償二代監管規則和會計準則規定,評估增值依據不足?!敝袊1O會提出以下監管要求:
一、責令弘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對江蘇安科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安科科技大廈采用成本法計量,弘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對投資性房地產不得使用公允價值計量。
二、責令弘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編報2017年2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于9月20日前通過償二代監管信息系統報送保監會。(原標題:保監會:弘康人壽保險公允價值計量不合規責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