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房產證正式退出歷史舞臺。按照國土資源部的相關工作安排,5月1日起全國所有市縣停發舊證、頒發新證。也就是說,以后買房子拿的是不動產權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將停止頒發!
和訊房產注意到,已經頒發的房產證并不作廢,仍然有效。不動產登記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進行,以新證逐漸代替舊證的形式完成,若不動產權利發生變更、轉讓,會為新的產權人頒發不動產權證書;若不動產權利不發生變更、轉讓,舊證依然合法有效,效力與不動產權證書相同,仍然可以辦理各種手續。
不動產證
除了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位置等原來房產證內容外,還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不動產單元號,具有唯一代碼,相當于證書記錄的不動產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身份證號”,通過不動產單元號就可以鎖定該不動產信息。
房產證
內頁內容僅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
房產證上的名字不再重要?
近期,有媒體報道,“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其實不重要,房產所有權的最高效力來自房產登記。房屋權屬只有依法實行登記,產權人才能獲得產權。”
對此,有律師表示,物權法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登記機構依法登記后才產生效力,不動產權屬證書(如房產證)記載的信息,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之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也就是說,若房產證上的名字與不動產登記簿上的名字不一致,應該以不動產登記簿上的名字為準。不過,在一般情況下,房產證上與不動產登記簿上的信息是一致的。大家不用過于擔心,應理性對待政策的變化。
不動產登記時可加名?
此次頒發不動產權證,最引人注目的消息稱,“一些缺乏安全感的女性不用考慮在男方房產證上加名字了,房產證上沒有你的名字也無所謂,但是一定要在房產登記時加上。”
但是和訊房產小編想說,加名不是你想加,想加就能加的。
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表示,理論上若首次進行不動產登記,購房合同上載明的購房人是誰,不動產登記時就登記誰;若要在不動產登記簿上增加名字,需要提交相關材料并經過審核;而房產處于按揭、抵押狀態時,則無法增加名字。
總結起來,目前業主手中的房產證上的名字還是很重要的,在辦理不動產登記中若想增添名字,也是需要嚴格審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