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記者馬劍) 隨著城市用地日益緊張,向地下要空間成為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浙江杭州日前出臺辦法促進地下空間綜合、系統開發,其中明確地下空間禁止建設住宅、學校、養老等項目。
根據《杭州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辦法》,地下空間應當優先用于建設地下交通、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防空防災等項目;鼓勵建設商業、工業、倉儲以及體育、文化等公共服務項目;禁止建設住宅、學校、幼托、養老等項目。
針對地下建設用地供應不同于地上建設用地供應的情況,辦法規定地上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可以申請開發其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地下空間,但城市基礎設施、人防工程等公益性建設項目需要使用或者已使用的除外。地下空間建設項目符合國家劃撥用地目錄的,可以采用劃撥方式供地。
當前,地下工程和設施之間互不連通的問題比較突出,影響了地下空間的整體使用效能。辦法明確,控制性詳細規劃必須對地下空間互連互通、出入口位置做出具體規定。先行建設的地下建設項目必須按照規劃要求預留連通位置,后續建設的地下建設項目必須與先建的項目實施連通。
為鼓勵地下空間互連互通,辦法還規定了若干鼓勵政策,例如政府可以通過劃撥供地、協議出讓、土地出讓金優惠等形式提供連通通道的土地,連通通道允許適度開發使用功能等。(原標題:杭州:地下空間禁止建設住宅、學校、養老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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