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 本想“以房養老”,不料卻中了騙子圈套,沒了房子,58歲的高女士對自己的遭遇難以理解?,F已訴至法院,要求判決涉案賣房合同無效。8月7日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王四營法庭開庭審理。老年人投 資“以房養老”理財,不可小覷公證簽字的效力。
北京網友南湘:近來看到很多關于“老年人以房養老被騙”的新聞報道,這事有啥新進展?
主持人:所謂“以房養老”的理財形式,是以無風險為噱頭,稱只要把房子做抵押借款,就可每月得到15%左右的利息,到期還能全額返還本金。然而,幾個月后,不僅承諾的利息不見蹤影,老人的房子也被過戶賣出。系列事件中,公證是重要環節。
據了解,司法部對這一熱點問題高度重視,7月27日責成北京市司法局組成核查工作專班,盡快查清事實特別是公證員盡職審核方面的問題,發現違規辦證的,必須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存在違法行為的要堅決移送司法機關。北京市司法局表示,將與公安、司法部門配合,依法認定案件性質,嚴懲犯罪分子;同時,將整合法律服務力量支持當事人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協助當事人挽回損失。
桂林網友甲天下:“以房養老”騙局中涉及哪些公證文書?
主持人:“以房養老”騙局不僅給老年人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精神傷害,也是對正常公證執業秩序的破壞。在這一騙局中,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是債權人和債務人共同向公證機構提出的。另外,涉及處分不動產的委托書是委托人為了授權他人代為辦理房屋買賣、抵押、租賃等事宜而單方簽署的法律文書。
福建網友花海:如何防范老年人投 資理財詐騙?
主持人:針對近期社會上“以房養老”詐騙的新情況,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公證協會進一步修改完善了相關公證事項的辦證流程和業務規范。新的規定要求,北京市公證機構在辦理借款合同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的同時,不得為借款人辦理擔保性委托公證;公證機構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和涉及不動產委托公證必須將公證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公證機構為60歲以上老年人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或涉及處分不動產的委托公證時,老年人必須由成年子女陪同,辦證過程必須錄像,并附卷備查。
提醒老年人及其成年子女,在簽訂抵押借款合同,處理本人所有的房產時應審慎行使民事權利。不要輕信高額回報的言論,克制賺錢心切的心理。應多與家人、子女協商,必要時咨詢專業人士,正確分析投 資理財的后果,認真閱讀合同或協議,準確預判不能到期還款的法律后果,切不可草率簽字。(原標題:小心!“以房養老”理財有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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