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北京市住建委、市發改委等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快發展和規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意見稿》提出,符合條件的京籍無房家庭租房,其子女可以享受在租房所在區接受義務教育;非京籍家庭可根據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的信息、北京關于非京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具體規定,辦理適齡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區接受義務教育的手續。
另外,《意見稿》對于保護租賃當事人合法權益上作出了多項細致的規定。《意見稿》鼓勵當事人簽訂長期住房租賃合同,明確規定租房合同期內出租人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合同終止后3個工作日內房主就應退回押金等。
對此,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指出,從此《意見稿》的創新點來看,主要是以下三點:
第一是明確了租房可以享受入學等機會。這從側面說明了一點,即當前對于租賃市場來說,各類房源的供應在加大力度,因此相關房企也會具備一個較好的投資意向。隨著租賃福利的增加,后續租賃市場的投資前景也會上升,租賃需求也會積極釋放。
第二是辦居住證等不需要租房合同,這樣對于一些個人房源的出租會有一個較好的利益,從側面也說明了一點,即此類租賃背后的各類行政成本會壓縮,進而有助于租賃市場的活躍,也是便民的體現。
第三是提到了網絡平臺的交易,這也是后續網絡化管理租賃業務的導向,對于移動互聯網時代下的租賃需求釋放,同時增強租賃業務的把控、促進租賃市場的第三方監管等都有積極的利好。
要點
辦居住證等不需要租房合同
《意見稿》提出,已辦理住房租賃登記備案的,承租人依法申請辦理公共服務事項時,不再提交其在京有合法穩定住所的紙質證明材料。
非京籍子女可就近入學
《意見稿》提出,承租人為非本市戶籍家庭的,可根據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的信息,以及北京市關于非京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具體規定,依法申請辦理其適齡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區接受義務教育的手續。
京籍無房家庭合規可租房上學
對于本市戶籍無房家庭,《意見稿》提出,符合在同一區連續單獨承租并實際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夫妻一方在該區合法穩定就業3年以上等條件的,其適齡子女可在該區接受義務教育。
集體戶口租住公租房可落戶
根據此次發布的《意見稿》,承租人為本市戶籍,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據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的信息依法申請辦理戶口登記和遷移手續。承租人為非本市戶籍的,可根據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的信息依法申請辦理居住登記卡或申領居住證。
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供應
《意見稿》要求,各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各區實際加強租賃住房用地保障,通過在產業園區、集體建設用地上按規劃建設租賃住房等方式加大租賃住房供應。新建租賃住房應當配置教育設施,居住人口達到一定規模、15分鐘步行范圍內無醫療衛生機構的,應當依據標準和規劃予以設置。新建租賃住房優先面向產業園區、周邊就業人員出租,促進職住平衡。
鼓勵發展規模化、專業化的住房租賃企業,支持住房租賃企業通過租賃、購買等方式多渠道籌集房源,支持個人和單位將住房委托給住房租賃企業長期經營,滿足多層次住房租賃需求。
建立全市統一的住房租賃監管平臺
《意見稿》要求,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建立住房租賃監管平臺。住房租賃監管平臺通過鏈接網絡交易平臺,為網絡交易平臺提供后臺數據支持,由網絡交易平臺為租賃當事人提供住房租賃信息發布、住房租賃合同網上簽約、住房租賃登記備案申請、交易資金監管、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查詢、信用評價等對外服務。
網絡交易平臺應當符合住房租賃監管平臺要求,其運營主體可以是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行業組織、商業網站運營者等。
加強住房租賃登記備案管理
《意見稿》要求,住房租賃合同訂立后3日內,當事人應當辦理登記備案。網絡交易平臺應當對住房租賃登記備案申請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進行核查,核查通過的,如實推送給住房租賃監管平臺,住房租賃監管平臺予以登記備案。網絡交易平臺可以依托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為當事人提供出租住房權屬信息、當事人身份信息等查驗服務。
什么樣的房子可以出租
《意見稿》提出,以原規劃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改變房屋內部布局分割出租;廚房、衛生間、陽臺、儲藏室等不宜居住的空間不得出租用于居住;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標準。
規范住房租賃合同訂立
《意見稿》鼓勵當事人簽訂長期住房租賃合同,當事人簽訂3年以上住房租賃合同且實際履行的,可以獲得相關政策支持。住房租賃企業出租自有住房的,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租賃期限不得低于3年。
合同期內不許隨意漲租金
《意見稿》提出,租賃當事人應當根據出租住房所在區域市場租金水平合理約定租金,合同期內出租人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出租人收取押金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押金的數額、管理或托管方式和退還時間等。除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終止日起3個工作日內,出租人應將押金退還承租人。
保障承租人合法穩定居住
《意見稿》提出,出租人在租賃期間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其他強制方式驅逐承租人,未經承租人同意不得擅自進入出租住房。
不得擅自轉租、合租
《意見稿》提出,承租人不得擅自轉租、合租,合同明確約定可以轉租、合租的除外。承租人根據合同約定轉租、合租的,應當按本辦法規定辦理住房租賃登記備案。次承租人不得再次轉租。(原標題:北京租房新政征求意見:集體戶口租住公租房可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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