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是指在鄉村集體地皮上建立的房屋,未交納地皮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政府房管機關發表,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發表,亦稱“鄉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執法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構成的一種商定俗成的稱呼。該類房沒有政府發放的地皮運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條約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存案。所謂產權證亦不是真正正當有效的產權證。
小產權房有房產證嗎?相關部門在就發表申明小產權房是不在法律保護的范圍之內的。各地的房管局也提醒居民,小產權房目前不能辦理房產證,購買后會帶來諸多隱患,一定不要因為小產權房便宜而隨意買賣,在沒有法律保障的情況很容易吃虧。
小產權房一般指在集體土地上開發,并向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成員銷售的住宅樓。由于國家不允許在集體土地上進行房地產開發,這種房屋無法辦理房產證,只有辦(鎮)或村委會開具的權屬證明,所以被稱為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開發既不辦理相關手續,也不交納任何費用,所以開發成本很低。由于與正規商品房相比價格優勢明顯,小產權房對不少市民具有巨大的誘惑力。但是,這些人在購買后將面臨諸多問題。
房產證是房主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唯一合法證明,沒有房產證勢必影響所有權保護。比如房屋拆遷、出現質量問題或產生其他糾紛,房主都難以取得法律支持。其次,沒有房產證將限制房屋的融資功能,比如無法用于辦理抵押貸款等。最后,沒有房產證還會影響到房主出售或轉讓房產。獲取更多財經新聞訊息,請關注財經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