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記者從市住建部門獲悉,日前,德州市出臺《德州市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發展規劃(2016—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作為“十三五”時期指導全市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的行動綱領。根據《規劃》,到2020年,實現79.4萬農業轉移人口完全市民化,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2%以上。這也是全省首個編制完成并通過評審的設區市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規劃。
據悉,我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主要是推進城鎮外來務工人員市民化、城中村城邊村原有居民市民化、農村地區就地轉移就業人口市民化“三個市民化”。推進城鎮外來務工人員市民化,重點推動在城鎮就業居住5年以上、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新生代農民工、農村籍大中專畢業生、在城鎮購房的農村人口以及投靠子女長期在城鎮居住的農村人口等有序在城鎮落戶。
推進城中村城邊村原有居民市民化,統籌推進城中村、城邊村改造,優化提升居住環境,維護居民財產權益,推動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快推動撤村建居和集體資產改制,完善城市社區管理機制,實現城中村城邊村原有居民完全市民化。
推進農村地區就地轉移就業人口市民化,尊重農村就地轉移就業人員市民化意愿,著力提升小城鎮鎮區建設水平,深入實施“兩區同建”,推動小城鎮基礎設施向村莊延伸,增強基本公共服務供給能力,完善就地市民化推進機制,引導城鄉兼業人口和返鄉農民工在鎮區、社區落戶,探索形成零門檻、低成本、高質量的就地市民化新路子。“市民化”配套政策方面,創新完善戶籍、土地、投融資等相關政策,形成完善的市民化政策體系。加快建立和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建立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縣有償流轉使用機制,建立健全由政府、企業、個人共同參與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降低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的經濟壓力,為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提供有力保障。創新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政策,實行農業轉移人口城鄉間來去自由的戶口遷移政策,完善集體戶、居住證制度,落實“兩證保三權”政策,逐步放開農村產權交易,使農業轉移人口農村權益可保留、農村資產可流轉,促進持有居住證的常住人口、城中村城邊村原有居民、納入城鎮化管理的兩區同建地區居民享受同質城鎮待遇。
按照分類采集、統一管理的原則,定期統計農業轉移人口、城中村城邊村改造涉及人口、農村地區就地就近市民化人口等數據,逐步建立完善市民化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動態管理。強化督導考核,對各部門、各縣(市、區)目標完成情況及戶籍、住房、土地等重點領域改革任務推進情況進行評價,將目標完成情況作為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和任免、獎懲干部的重要依據。建立完善激勵機制,對人口市民化成效突出的縣(市、區),根據有關規定給予通報表揚,并在土地指標和有關財政資金分配等方面給予獎勵。(原標題:《德州市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發展規劃》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