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稅和個人所得稅(下稱“個稅”)如何改革?地方收入體系如何構建?
財政部部長肖捷日前在《黨的十九大報告輔導讀本》中撰文回答了上述問題。這篇名為《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文章描繪了十九大之后的財稅改革藍圖。
第一財經記者發現,在備受關注的房地產稅方面,肖捷首次提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的原則,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實施。對工商業房地產和個人住房按照評估值征收房地產稅,適當降低建設、交易環節稅費負擔,逐步建立完善的現代房地產稅制度。
個稅改革則與此前已明確的方向相同: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而營業稅改增值稅后,失去主體稅種的地方政府未來將以共享稅為主、專享稅為輔,地方稅種和稅權將擴大。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馮俏彬告訴第一財經記者,中國稅制改革既反映了十九大報告精神,旨在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個稅、房地產稅改革都將有利于促進收入分配更合理。同時稅制改革延續了十八屆三中全會確立的稅制改革思路,基本方向和內容并沒有變化,承前啟后繼往開來。
房地產稅征收原則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