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證監會對5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據了解,證監會對西南證券責令改正,并沒收100萬、處罰500萬。南興裝備前副董事長陳俊嶺違規減持,被處40萬元罰款。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興業證券(601377)并未有先行賠付的承諾,但是主動設立5.5億元欣泰電氣欺詐發行先行賠付基金,證監會將持續關注,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
稍早,興業證券公告稱,設立欣泰電氣欺詐發行先行賠付專項基金,專項基金規模為5.5億元。經計算,此筆賠償相當于其對欣泰電氣保薦收取收入的近46倍,約占到興業證券2015年保薦總收入的一半。
作為欣泰電氣的承保機構,興業證券此前于2016年7月被證監會處罰沒收保薦業務收入1200萬元,并處以2400萬元罰款;沒收承銷股票違法所得2078萬元,并處以60萬元罰款。
證監會還對欣泰電氣的保薦代表人蘭翔、伍文祥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撤銷證券從業資格,分別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證監會要求,今后要優化證券基金合規管理組織體系,并正式發布《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下稱“辦法”)。
據悉,“辦法”共5章40條,在原來相關規則的基礎上,對各類業務規范運營提出八項通用原則,進一步強化全員合規,厘清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合規負責人等各方合規管理責任。辦法自10月1日起執行。
另外,證監會還對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合規系統建設、部門設置、合規人員數量和質量提出基本標準。
證監會還采取具體措施維護合規負責人的獨立性、權威性、知情權和薪酬待遇;但同時也對未能有效實施合規管理等違規行為進行依法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