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日前,廣州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一次市場主體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據廣州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抽查時間從4月底至6月30日。抽查對象為全市開業狀態的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抽查比例按全市市場主體總數1%的比例抽取。抽查內容包括市場主體歷年報送的年度報告信息,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企業公示的即時信息。抽查采取實地核查為主,書面檢查,網絡監測相結合等不同方式進行。
該負責人指出,將進一步提升雙隨機抽查對市場主體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現處置效率,將符合法定情形的市場主體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檢查人員在抽查過程中發現其他違法線索的,要及時移交屬地基層所進行核查,對檢查查實的違法行為,應及時按照行政處罰執法程序進行查處。屬于其他部門管轄的,及時移交相關部門查處。
企業不按規定年報最高罰3萬
據了解, 企業年報截止日是6月30日。根據規定,企業應當在每年1月至6月填報并公示上一年度的年度報告,逾期不報送年報或者年度報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企業,將會被處以罰款,還會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銀行貸款等工作中受到限制或無法正常經營,面臨經濟和信用的雙重損失。
該負責人強調,不按規定年報,企業將會被工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對外公示。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將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廣州某公司辦事人員李小姐就遇到這樣的事情,公司要進行投標,但是發現公司在經營異常名錄里。南沙區市場和質量監管局工作人員小王查詢系統發現,該公司是因為年報公示信息有誤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了。原來,公司早已收到檢查報告,但是當時接收報告的財務人員并不重視,沒有及時對年報錯誤信息進行修改。李小姐隨后把錯誤信息修正并公示, 南沙區市場和質量監管局受理了經審核無誤后將該企業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無獨有偶,廣州市增城區某服裝公司的負責人張先生在京東商城開設銷售自家品牌服裝的旗艦店,開業以來一直很順利的,前幾天突然就收到京東商城客服的通知,由于公司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其名下的旗艦店將被關閉。
工商部門提醒,企業不及時報年報,小心進入經營異常黑名單。同時,根據“廣東省商事登記條例”,未按照規定公示年度報告或者未按照登記機關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信息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個體工商戶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送年度報告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由登記機關限期改正,并可以對違法企業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對違法個體工商戶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