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按照李克強總理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關于今年繼續開展國務院大督查的重要講話精神,國務院決定對各地區和各部門工作開展第四次大督查。
這次督查的重點內容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適度擴大總需求、推動新舊動能轉換、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重點領域風險等五個方面工作。
這次督查總體要求為,圍繞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和《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任務要求,切實發揮督查抓落實、促發展的“利器”作用,深入了解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進一步強化各地區、各部門抓落實主體責任,推動解決影響政策落實的突出問題,促進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政策措施落到實處,確保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推動實現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