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財經 / 要聞 / 產業 國內 / 國際 / 專題 > 天津最新政策外地人購房需連續納2年稅
本報天津訊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天津市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實施意見》,5月31日,天津市國土房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地方稅務局就外地戶籍居民在津購買住房提供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有關事宜發出公告。
關于個人社會保險證明,公告明確,社保證明的取得,可由購房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到任意區社會保險分中心自助設備開具《天津市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和《天津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繳費查詢清單》。
關于社會保險證明的認定標準,公告明確,《實施意見》中“天津市3年內連續繳納2年以上社會保險”是指購房人從購房月的上一個月開始,往前推算3年內任何連續24個月在天津市連續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連續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購房人按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個人繳費)繳納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上述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對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存在補繳費且24個月中補繳月數不超過3個月的,視為連續繳納,可作為有效購房憑證。
上一篇:國務院法制辦就修改生豬屠宰條例征求意見
下一篇:一線城市悉數推出網貸監管細則 實行穿透式監管
財經365所刊載內容之知識產權為財經365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未經許可,禁止進行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等任何使用。
魯ICP備17012268號-3 Copyright 財經36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Copyright ? 2017股票入門基礎知識財經365版權所有 證券投資咨詢許可證號為:ZX0036 站長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