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綠色經濟協會名譽會長、聯合國前副秘書長、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大會秘書長沙祖康認為,綠色金融的一個前提條件是要對綠色金融所支持的綠色項目有明確定義。如果定義不清晰,投資者很難配置資源,無法評估綠色投資的環境和經濟效益。政府無法對綠色投融資提供定向激勵機制。已有的標準和定義過于寬泛,且具有一定隨意性,尤其缺乏對各行業綠色技術先進性的評價。要讓綠色金融始終與先進的綠色科技相結合,引領綠色產業發展。
CF40特邀成員、中投公司副總經理劉珺認為,要把綠色投資的相關因素進行有效的市場量化,現有投資領域編制綠色指數、綠色因子嵌入投資當中只是時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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