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晚間,成都路橋公告稱,收到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送達的《傳票》等文件。武侯法院受理了公司股東四川省道誠力實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訴公司股東李勤關于股東資格確認糾紛一案,請求確認李勤不具備公司股東資格,
道誠力公司是四川路橋實際控制人鄭渝力的一致行動人。成都路橋作為本案第三人參加訴訟。案件尚未開庭審理。
提起訴訟
公告顯示,本次訴訟請求是依法確認李勤不具備成都路橋的股東資格;同時依法判令李勤承擔本案訴訟費用。原告道誠力公司認為,李勤在收購成都路橋股票過程中,披露的相關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也未履行相應的法定義務。李勤的收購行為嚴重違反了《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回溯相關公告,截至2015年三季度末,李勤僅持有成都路橋2946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99%。隨后,李勤連續發力增持。截至2016年3月3日,李勤已買入約1.48億股,占總股本的20.06%,僅次于鄭渝力及其一致行動人24.22%的持股。
不過,李勤增持過程并非沒有瑕疵。2016年3月,四川證監局針對李勤的違規情況發出警示函:李勤在增持成都路橋股份達到5%時及之后每增加5%時,均未在規定期限內停止買入成都路橋股份;披露的《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未按照有關規定由財務顧問機構及其相關人員蓋章、簽字等。四川證監局要求李勤嚴格規范行為,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成都路橋認為,李勤在買入公司股票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其所持股票不享有表決權。在被成都路橋限制股東表決權后,李勤欲通過司法途徑解決股東權利糾紛,并向成都武侯法院提起訴訟。
波瀾再起
有律師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相關公告顯示,李勤獲得的四川路橋股份基本來自二級市場收購,股份獲得方式應該不影響其股東資格。程序上的瑕疵并不是影響其成為股東資格的后果。本次訴訟不排除是大股東利用程序繼續限制李勤的股東權利。
值得注意的是,四川路橋實際控制人目前面臨的另一個問題是新加入的舉牌方四川宏義嘉華實業公司是否是李勤的“同盟軍”。
8月15日,四川宏義嘉華實業公司累計買入成都路橋總股本的5.05%,構成舉牌。根據相關媒體報道,宏義嘉華實際控制人劉峙宏為成都達州商會會長,李勤為成都達州商會常務副會長。這引起了市場的揣測。宏義嘉華完成舉牌后,加上李勤的持股比例,恰好超過成都路橋實控人的持股比例。不過,宏義嘉華在回復深交所問詢函時表示,劉峙宏與李勤無關聯關系,不存在一致行動人協議或其他類似的協議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