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金額投資計劃法,又稱定額法和常數投資計劃法。是證券投資的方法之一。
固定金額投資計劃法是投資者把一定的資金分別投向股票和債券,其中將投資于股票的金額定在一個水準上,當股價上升使所購買的股價總額超過固定金額的一定比例時,就出售增值部分,用于增加債券投資;反之,當股價下跌使購買的股價總額低于其固定金額時,就動用現金或出售部分債券來增加股票購買,使投資于股票的價格總額始終保持在一個固定的水準。
例如,某投資者將10萬元資金投資于有價證券,其中,6萬元資金投資于進攻型(攻擊型)資產--股票,4萬元資金投資于防御性資產--債券,并且將投資于股票的資金總額按變動的市價予以固定。當所購股票市價增至7萬元時,則售出超過固定金額的1萬元,使股票市價總額仍保留6萬元的固定水準上。若收購股票的市價降至5萬元,則出售部分債券,購進相當于1萬元的股票,使之保持6萬元的股價市值水準。
固定金額投資計劃法的優點是容易操作,不必過多顧及投資的時機問題,對于初涉股市的新手來說,不失為可供選擇的投資技巧。而且,由于這種投資方法奉行了"低進高出"的投資原則,在一般情況下能夠確保盈利。
但如果所購股票的行市是持續上升的,投資者不斷賣出股票后就容易喪失更多的獲利機會。同時,如果股票持續下跌。由于投資者不斷出售債券來補進股票,以維持事先確定的股價總額,從而失去股價繼續下跌后以更低的價格購進股票的機會。所以,固定金額投資計劃法在兩種情況下不適宜采用:一是漲勢不終的多頭市場;二是跌風難竭的空頭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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