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發行企業在發放股息或紅利時,需要事先進行核對股東名冊、召開股東會議等多種準備工作,于是規定以某日在冊股東名單為準,并公告在此日以后一段時期為停止股東過戶期。停止過戶期內,股息紅利仍發入給登記在冊的舊股東,新買進股票的持有者因沒有過戶就不能享有領取股息紅利的權利,這就稱為除息。同時股票買賣價格就應扣除這段時期內應發放股息紅利數,這就是除息交易。
除權除息的詳細計算方法
當上市公司宣布上年度分紅派息方案并獲董事會及證監會批準后,即可確定股權登記日。在股權登記日交易(包括股權登記日)后手中仍持有這種股票的投資者均有享受分紅派息的權力。如果是分紅利現金,稱做除息,大盤顯示XD××;如果是送紅股或者配股,稱為除權,大盤顯示XR××;如果是即分紅利又配股,稱為除權除息,大盤則顯示DR××。這時,大盤顯示的前收盤價不是前一天的實際收盤價,而是根據股權登記日收盤價與分紅現金的數量、送配股的數量和配股價的高低等結合起來算出來的價格。具體算法如下:
計算除息價:
除息價=股息登記日的收盤價-每股所分紅利現金額
例如:某股票股息登記日的收盤價是4.17元,每股送紅利現金0.03元,則其次日股價為4.17-0.03=4.14(元)
計算除權價:
送紅股后的除權價=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1+每股送紅股數)
例如: 某股票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是24.75元,每10股送3股,,即每股送紅股數為0.3,則次日股價為24.75÷(1+0.3)=19.04(元)
配股后的除權價=(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配股價×每股配股數)÷(1+每股配股數)
例如: 某股票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為18.00元,10股配3股,即每股配股數為0.3,配股價為每股6.00元,則次日股價為
(18.00+6.00×0.3)÷(1+0.3)=15.23(元)
計算除權除息價:
除權除息價=(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每股所分紅利現金額+配股價×每股配股數)÷(1+每股送紅股數+每股配股數)
例如: 某股票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為20.35元,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4.00元,送1股,配2股,配股價為5.50元/股,即每股分紅0.4元,送0.1股,配0.2股,則次日除權除息價為(20.35-0.4+5.50×0.2)÷(1+0.1+0.2)=16.19(元)。
知道了如何計算除權除息后的股價,下一步就是如何買賣股權股息。
在股權股息登記日之后,分紅的公司要通過新聞媒介公布領取紅利的起止日期,時限一般是四周左右,這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稱為紅利掛牌時間。上交所參加分紅的投資者必須在該股的紅利掛牌期間在自己開戶的營業廳將紅利權賣出,才可以將紅利劃歸自己的帳戶,具體方法象賣股票一樣,在計算機自助終端輸入該股票紅利的代碼、價格、數量,賣出后計算機就自動將紅利款轉入其資金帳戶。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則不需投資者出賣紅利權,而由證券公司直接將紅利轉到股東名下。在上交所紅利掛牌期間因故未能將紅利權賣出的投資者,可以持身份證、股東卡及資金帳戶去當地證券登記公司領取紅利,繳納一定數量的手續費享有某種股票配股權的投資者,無論上交所還是深交所,都只需在規定期限內象購買一般股票一樣在計算機自助終端輸入該股票的代碼、價格、配股數等信息,就可成交買入配股。經過一段時間即可上市交易的配股,叫做直接配股。還有一種準許上市日期未定的配股叫轉配股。這時持該股票的國家或法人不愿意參加配股,而把國家股和法人股的配股權轉讓給社會投資者。購買轉配股,除了交配股款外,還要交轉配股手續費,如0.1或0.2元。有些上市公司的配股同時包含直接配股和轉配股,投資者可自行擇定二者的比例。因為轉配股的準許上市日期不定,所以有不少人放棄這種配股權,上市公司所送紅股則在股權登記日后直接劃入股東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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