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94年10月18日開戶,在當時開辦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卡(紙質)上,我的名字被錯誤地打印成“秦西陽”,我提出要求修改,發卡機構用手寫的方式寫上“秦向陽”,并加蓋“九江證券市場證券營業部”章,但底根上沒有改,現在我所擁有的股票轉到三板了,卻無法辦理手續,股票賣不了,錢也取不出來。
我該怎么辦?
就讀者的問題咨詢了宋一欣律師,宋律師認為,在這位股民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卡(紙質)上,開戶日期標為94年10月18日,領息代碼標為(1171)(30525),并蓋上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賬戶專用章登記(1)章,可以說明,這是一個合法形成的滬市股東卡。但同時這個卡上的名字的確打印成了“秦西陽”,在旁邊有一個手寫的“秦向陽”,并蓋上“九江證券市場證券營業部”章,說明當初的確存在誤寫的情況。
宋律師表示,要解決這個問題并不難。首先股民應當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出解決問題的要求。這中間最關鍵的是應當查實在該股東卡申請時保留的身份證明情況,要證明該股東卡的確為“秦向陽”所有,而非“秦西陽”所有;股東也應當盡可能提供當年和現在的相關身份證明資料(這一點完全可以通過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完成);(本文來源:767股票學習網 http://www.net767.com)如果當年的資料都沒有保留,或者因其他原因遺失,而登記機關和股民不能達成一致,股民可向法院提起確權之訴,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現在這位股民一直在當時是誰錯了這個問題上糾纏不休,其實,到了今天,不是追究誰對誰錯的問題,應該爭取找到一個合理的解決辦法,使自己可以從事正常的交易。這么長時間了,或許原始資料已經難以找到,但登記機構本著對投資者負責的態度,應當在進行合理的查證后進行解決。這位股民應該做的是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交涉,必要時可以要求確權。這位股民在信中還提到訴訟時效,從法律的角度講,訴訟時效一直在延續,不存在已過訴訟時效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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