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資者應盡可能了解創業板的特點、風險,客觀評估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審慎決定是否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二、投資者通過網上或到證券公司營業場所現場提出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的申請。
三、投資者在提出開通申請后,應向證券公司提供本人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風險偏好等基本信息。證券公司將據此對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進行測評,并將測評結果告知投資者,作為投資者判斷自身是否適合參與創業板交易的參考。
如果風險測評結果顯示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較弱,不適合參與創業板交易,投資者應當審慎考慮是否直接參與創業板交易或者選擇通過購買投資基金等方式間接參與。
四、投資者在證券公司經辦人員的見證下,需按照要求到證券公司的營業部現場簽署風險揭示書(未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投資者還應抄錄“特別聲明”)。證券公司完成相關核查程序后,在規定時間內為投資者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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