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為上市公司的關聯自然人:
直接或者間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直接或者間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直接或者間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的有關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滿18周歲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中國證監會、深交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據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認定的其他與上市公司有特殊關系,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對其利益傾斜的自然人。
另外,因與上市公司或者其關聯人簽署協議或者作出安排,在協議或者安排生效前后十二個月內,與上市公司存在關聯的法人或自然人視同為上市公司的關聯人。
深交所提醒您:了解創業板對關聯交易的規定,及時掌握相關公司關聯交易的情況,判斷其交易的公平性,理性選擇和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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