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公司,是我國企業(yè)實行公司制最重要的兩種組織形式。也是人們日常工作接,生活,辦公接觸的最多的兩種形式的公司,那么,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區(qū)別兩者有何不同?
特征
有限責任公司:1.每個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2.以出資證明書證明股東出資份額。③不能發(fā)行股票,不能公開募股。3.股東的出資不能隨意轉讓。4.財務不必公開。
股份有限公司:1資本劃分為等額股份。2.通過發(fā)行股票籌集資本。3.股東以其所認購的股份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4.股票可以自由轉讓。5.財務公開。
設立條件
有限責任公司: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shù)為2~50人。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根據(jù)行業(yè)不同而定)。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稱,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字樣,并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5.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股份有限公司:1.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5人以上的發(fā)起人,其中必須有過半數(shù)的發(fā)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2.國有企業(yè)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fā)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應當采取募集設立方式。3.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萬元。4.發(fā)起人制定公司章程。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⑥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