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四川省財政廳公開招標發行一批一般債和專項債,均包括3年、5年、7年、10年四個品種,共計307.5億元。招標結果顯示,此次3至10年期四川省政府一般債中標利率分別為3.78%、3.86%、3.98%和4.00%,同期專項債中標利率分別為3.78%、3.85%、3.96%和3.98%。
同日,廈門市財政局公開招標發行一批一般債和專項債,總額97億元。此次3年、5年、7年、10年期廈門市政府一般債中標利率分別為3.67%、3.71%、3.90%和3.88%,5年期和10年期專項債中標利率為3.81%、3.88%,均低于同期限四川債水平。
7月以來,地方債恢復較快發行,7月首周共發行2200.45億元,上周進一步增至3550.59億元。截至17日的數據顯示,本周已發及待發的地方債已達2601.59億元,按目前的進度,7月份地方債發行總額料創下年初以來新高,并有望超過1萬億元。
天風證券研報估測,今年地方債發行總量為4.53萬億元,上半年已發1.86萬億元,下半年發行量將達到2.67萬億元,遠高于上半年。
給地方債套上“韁繩”
在日前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指出,“各級地方黨委和政府要樹立正確政績觀,嚴控地方政府債務增量”。從習近平總書記說這番話時恰逢部署“防控金融風險”任務,結合此次金融工作會議主要內容和面臨的國內外金融環境局勢來分析,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不正確的“政績觀”是導致政府債務增量膨脹的主要推手;防控金融風險是嚴控地方政府債務增量的根本目的;而給地方債套上“韁繩”是嚴控地方政府債務增量的關鍵。
事實上,今年年初以來,國務院和有關部委就密集出臺了一系列文件,劍指地方政府債務。這些政策“組合拳”的一個明確指向,就是通過嚴格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借以不斷強化地方政府舉債自我約束,加快促進形成規范完善的地方政府投融資機制。
據統計,截至2016年末,我國地方政府債務余額15.32萬億元,加上中央國債余額12.01萬億元,我國政府債務余額27.33萬億元,債務率36.7%,低于60%的國際警戒線。雖然總體風險可控,但潛在風險不可小覦。就結構而言,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調研顯示:2015年底,我國有100多個市本級、400多個縣級的債務率超過100%,少數省份債務率也超過了100%。
長期以來,在不正確“政績觀”的引導下,地方領導升遷機會與地方經濟發展績效自然地緊密聯系在了一起。由此,地方政府空前高漲的投資激情與力不從心的“財權”形成鮮明對照,為了彌補資金缺口,除了“土地財政”外,就只得由地方融資平臺擔綱主力了。尤其是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和保增長任務繁重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眾所周知,地方融資平臺是由地方政府一手操辦成立的,成立的初衷就是為地方政府提供融資服務。盡管政策“組合拳”嚴禁地方政府為融資平臺債務“兜底”和承擔償還責任,但金融機構依然對融資平臺情有獨鐘、不離不棄,看中的正是兩者間的“曖昧”關系。當然,為“保險”起見,要求地方政府出具“擔保函”、“承諾函”等,也僅僅是以此試探地方政府對融資行為“負責”的誠意而已。地方債總量的無序膨脹,正是這種不正確的“政績觀”引致的“內生動力”與金融機構“外生需求”相互疊加放大的產物。
話又說回來,在某種意義上,適度的政府債務并非壞事。原美國財長漢密爾頓曾對此有過精辟的論述,“公共債務,只有不過度,是對我們國家的一種祝福”。而至于如何把握好這個“度”,那要看自身的條件及其匹配嚙合的程度了。因為這個“度”,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債務規模大小問題,更深層地說,它還要涉及代際轉移、激勵兼容、預期管理、資源跨期分配等諸多問題。從本質上講,今天的債,就一定是明天的稅,著名的“巴羅-李嘉圖等價命題”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如此看來,給地方債套上“韁繩”,除了矯正不正確的“政績觀”和實行地方申請、省財政代發的“規模管控”型地方債發行機制外,更為重要的是,還要在規范完善的地方政府投融資機制框架內,著力解決好地方政府債務增量替代機制和結構優化兩大問題。
在地方政府債務增量替代機制方面,應讓PPP成為其構造主體。PPP作為政府與社會資本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長期平等合作機制,能夠在不增加地方政府債務增量的前提下,為有效破解項目融資難題提供最佳途徑。遺憾的是,由于風險與不確定性問題的困擾,PPP成功率難盡如人意。為了吸引合作方,個別患有投資饑渴癥的地方政府鋌而走險,打起了運用偽PPP融資的歪主意,通過不同方式將社會資本風險全部轉嫁給了政府,PPP聚合效應蕩然無存。為讓PPP盡快由“包辦婚姻”重返“自由戀愛”正途,關鍵在于營造良好的投融資環境,疏暢融資需求與供給間的聯結通道。要加快制定PPP相關法規制度,降低PPP風險與不確定性,給社會資本以穩定預期;對于短期缺乏盈利收入的公共設施、公益項目,可以設定政府回購年限和價格,以提升社會資本參與的積極性;另外,還可嘗試通過采用認證引導和政策優惠等方式,吸引不以盈利為主要目標的“社會企業”參與到PPP中來。
在地方政府債務結構優化方面,應讓專項債券工具充當主力。嚴控債務增量的本質無疑是防控金融風險,專項債券雖然貢獻了債務增量,但并沒有貢獻風險。這也是政策“組合拳”為地方政府發行土地儲備專項債券和收費公路專項債券敞開“前門”的原因之所在。從現實需求出發,對于有固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項目,均可通過發行專項債券的形式進行融資,以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或專項收入分期償還。尤其是對于基礎設施建設來說,更應該大膽采用這種方式。因為基礎設施的使用壽命決定了,由這些基礎設施產生的直接經濟效益以及由此推動的持續增加的財政收入惠及年限長達50年以上,在其受益期內用新增收益和財政收入逐年用于償還專項債,不僅在未帶來任何風險的前提下使得地方政府債務結構得到優化,而且還完全符合“權責發生制”原則,有利于實現代際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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