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資本市場監管環境迎來了IPO常態化與發審趨嚴態勢的雙確立之后,輿論、媒體監督,日漸成為督促IPO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質量、督促中介機構勤勉盡責,協助監管層嚴把資本市場入門關的重要力量。正在IPO發行中的企業,也會因為媒體質疑而暫停IPO發行。監管部門對媒體監督的重視,給資本市場又增加了一縷新風。
最近一個月內,已經有僑源氣體(300646)、永安行(603776)、今創集團(603680)先后暫緩IPO發行;暫停原因同樣是“出現媒體質疑事項”。雖然這不是第一次在A股市場發生,遭遇媒體質疑的公司,也并未都能夠在澄清相關質疑后順利進入資本市場。根本原因,仍然是企業質量能否經得起各方檢驗。
媒體質疑攔下IPO
4月15日早間,僑源氣體公告稱因遭遇媒體質疑而暫緩發行。
對僑源氣體的有關媒體質疑是在4月初,某財經周刊文章《財務數據存多處矛盾,僑源氣體IPO獲批理由何在》質疑公司招股說明書中存在多個疑點。如公司2015年在銷售收入同比增長10%的情況下,凈利潤同比下滑20%;而2016年公司營收同比增長不到10%的情況下,凈利潤同比大增6成以上;認為公司在費用支出上存在人為操縱的嫌疑。文章還認為公司2015年和2017年兩版招股說明書中的營業收入存在差異無法從相應的現金流量、賒銷金額數據中找到合理印證,令人懷疑公司披露的財務數據的真實性。
對于永安行來說,由于頭頂“共享單車第一股”的稱號,自從預披露開始就不乏輿論的關注和質疑;但是引發公司于5月5日公告暫停IPO的是一項專利訴訟。4月6日,證監會通過審核準許永安行上市。4月18日,有媒體報道稱,永安行“共享單車系統”遭到“千人計劃”專家顧泰來的“發明專利侵權”起訴,傳票顯示,南京市中級法院將于今年6月21日審理這次專利糾紛。
當時,永安行聲明稱,涉訴專利與公司相關業務在技術方案、功能方法等方面不同,公司不存在侵犯涉訴專利的行為;并且強調稱涉訴專利對應的公司整體營業收入的貢獻極低,2016年占比不到1%,因此該訴訟所涉業務對公司經營活動不構成重大影響。
此后,有媒體在采訪當事雙方及第三方律師后稱,專利訴訟比較疑難、復雜,導致普通投資者往往一頭霧水,決策困難。永安行在過會后、發行前應當補充披露訴訟情況,由證監會決定是否暫緩或暫停發行,以充分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媒體指出“如果不履行補充披露義務,萬一案件最終敗訴,且屬于重大事項,則公司有可能因為信息披露違規被證監會處罰,今后面臨投資者索賠”。
5月9日公告暫緩IPO發行的今創集團,則上演了公司和舉報人的車輪戰。4月初,神州高鐵(000008,股吧)原實際控制人文炳榮實名舉報今創集團涉嫌單位行賄罪。此后,公司于4月10日過會,并于4月28日拿到批文。第一輪舉報,并沒有對公司的IPO造成實質影響。
5月2日,今創啟動招股程序。5月3日,自稱職業投資人的謝家勇在北京召開媒體會,稱今創集團“帶病IPO”,并提出今創集團2014年有1.46億元的增值稅應稅額無法說明原因、公司大股東俞金坤之子戈建鳴是數年前鐵道部貪腐案件中的重要嫌疑人和參與者,公司實控人俞金坤、戈建鳴父子部分股權轉讓未見合理解釋等三大問題。
對于這場媒體會,今創集團當天即向到場媒體發放了一則說明,并稱謝家勇舉報后,證監會發行主管部門就對保薦券商下發對舉報內容進行核查的函件,經證監會發行主管部門重點關注審核及發審會重點問題詢問,謝家勇等人的舉報事項均不屬實。今創集團還質疑稱,謝家勇等人背后存在“幕后推手”。
暫緩IPO后何去何從
暫緩并不是終止。能夠澄清相關質疑的公司,經過充分的信息披露之后,重新啟動發行。例如2016年11月,天馬科技(603668)公告稱因媒體質疑暫緩IPO發行,一個月后,公司發布澄清說明,并重新啟動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2017年1月17日,天馬科技成功上市。
能從暫緩走到恢復,擬上市公司無疑“打鐵還需自身硬”;與之相反的則多半要遠離A股市場,其未來證券化的路徑和走勢也更難以猜測。
有的公司轉戰新三板市場。如A股第一家因為媒體質疑而暫緩IPO發行的公司宏良股份(002720,股吧),沉寂數年后于2016年5月沖刺新三板,并于2016年10月以宏良皮業(839191)成功掛牌。宏良股份于2012年4月披露招股說明書申報稿,2013年6月,有網友在某會計論壇上發帖質疑宏良股份存貨造假、隱瞞關聯交易;后經媒體報道后質疑聲越發強烈,最終于2014年1月暫停網下申購繳款和網上申購等發行后續工作。從掛牌預披露開始,仍有媒體質疑公司在存貨、訴訟等方面有的重大風險;今年5月,公司因未按期披露年報被暫停股票轉讓。
還有公司在IPO暫緩發行之后歸于沉寂。海爾施(601206)于2016年3月9日過會,8月5日拿到批文,本來計劃在8月17日進行路演,但在當天早間公告暫緩IPO發行。據當時媒體報道,海爾施員工、子公司深涉多個賄賂丑聞,且在招股說明書中未進行披露。有分析指出,如果發布招股說明書前,海爾施因涉嫌商業賄賂而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那么,該公司應當在招股說明書中對此事項予以披露并向投資者提示風險,未披露該信息的,則涉嫌構成虛假陳述。如果媒體對案件有質疑,公司或者應在招股書中做出具體說明,或者及時澄清。
監管層不改變審慎態度
一個月內,3家已經拿到批文的公司暫緩IPO發行,必然引起了市場的普遍關注。證券時報文章《關鍵時期舉報擬IPO企業 打打七寸更健康》表示,對投資者而言,“舉報”這個讓擬上市公司咬牙切齒的行為,其實暗含了某種福利,那就是會幫助投資者發現一些公司的問題,或者讓企業更為忌憚,減少帶病上市的可能性。
上海證券報援引投行人士意見稱,這類事件反映了監管層對IPO企業嚴格審查的態度,對有疑情的公司,如果解釋不清,輿情不斷,就不發。從暫緩發行的時間點上看,監管部門遵循的正是發現問題后第一時間處置原則,也表明監管部門更加重視輿論監督功能。
有媒體認為,媒體監督、群眾監督本身是股票發審體系,IPO體系的有效組成部分,監管部門應該融入到相關的工作中,能更好增加監管權威性。新京報專欄文章表示,發審會環節之后還有封卷環節、會后事項環節,最后才是核準發行環節。建議應盡量延長“會后事項環節”的時間,期間應廣泛關注市場質疑和群眾舉報,不宜輕易下發核準批文,確保每個批文都禁得起群眾監督、市場質疑,而不宜草率核準之后又撤銷核準,要盡力維護IPO核準批文的權威性。
還有媒體認為,上市公司主動公告暫緩IPO,而非證監會直接干預,預示著A股市場化程度的進一步提高。即使通過了證監會的審核,也不意味著IPO能夠順利完成,證監會不再充當IPO的“保護神”,而是可以心無旁騖地做好監管工作,嚴厲打擊IPO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這已經接近未來的注冊制。
企業在失去了審核制所產生的權力背書機制以后,也就能夠逐漸改變對IPO的態度,不再熱衷于擠上IPO的“獨木橋”,資本市場也就能改變只是為企業圈錢提供服務的扭曲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