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建投”)上周五晚間在證監會網站披露招股說明書,公司擬在上交所發行不超過4億股,且不超過發行后總股本的5.23%,瑞銀和銀河證券聯合保薦。
據了解,早在去年12月中信建投在港交所掛牌,募資約70.97億港元;隨后在今年4月宣布申請A股發行。中信建投表示,本次A股IPO所募集資金處扣除發行費用外全部用于增加資本金、補充營運資金和推動境內外證券相關業務發展。
公開資料顯示,中信建投的主要業務包含投資銀行、財富管理、交易及機構客戶服務及投資管理業務四個板塊。2014-2016年中信建投的營業收入85.87億元、190.11億元和132.59億元,同期凈利潤為33.98億元、86.52億元和53.13億元。其中,公司財富管理業務分別實現收入46.17億元、101.95億元和53.17億元,占總收入的比例為53.76%、53.63%和40.1%,投資銀行業務收入17.34億元、30.62億元和41.26億元,占比20.19%、16.1%和31.12%。
至于投行業務,公司2016年擔任主承銷商的境內股權融資項目共63個,承銷金額1033.82億元。其中擔任主承銷商的IPO項目共14個,承銷金額183.49億元。
中信建投招股書顯示,截至招股書簽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標的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尚未結案重大訴訟、仲裁有2宗。其中一宗是余曉鳳與該公司的融資融券業務糾紛案。據披露,原告余曉鳳在2012年9月份在該公司下屬營業部開立了兩融賬戶,并簽署了《融資融券業務合同書》及《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2016年6月1日,余曉鳳就其與公司在融資融券業務過程中產生的糾紛向北京朝陽區法院(以下簡稱“一審法院”)提起訴訟,稱由于本公司擅自操作其信用賬戶,并在2015年6月30日進行了強制平倉,造成了其重大損失,所以起訴中信建投要求恢復2015年6月1日的賬戶資產原創,包括現金37.13萬元以及若干股票并承擔相關訴訟費用。
中信建投招股說明書顯示,2016年周氏夫婦與其兩次對簿公堂,一審因管轄權爭議為由駁回了起訴,此后周氏夫婦向二審法院表示服從一審裁定,開始尋求他途。招股說明書中提醒道:“本案法律程序雖已終結,但因余曉鳳與本公司之間的糾紛爭議仍未得到徹底解決,因此本公司后續存在與余曉鳳融資融券業務相關糾紛仲裁的可能性?!?/p>
從股權結構來看,北京國管中心、中央匯金、中信證券是中信建投的前三大股東,目前公司無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