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管業務正站在風口浪尖上。
5年前,監管層推出“去管制”政策后,中國邁入了“大資管”時代,但催生了多層嵌套、杠桿疊加的紊亂現象。2016年以來,金融去杠桿進程開啟,今年更是步入了金融強監管周期。
近日,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聯合浙商銀行發布《錢去哪了:大資管框架下的資金流向和機制》報告,闡述了金融機構資金流向之來龍去脈,并展望了監管政策。
報告特別提到,“大資管”打破了業務邊界、開啟了混業經營之門,但大量資管資金在金融體系“空轉”。一方面是市場主體受到利潤驅動行為的結果,也與市場監管“患寡”與“患不均”緊密相關。
對于報告提到的監管路徑,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研究員,前銀監會部門負責人羅平認為,應當保持監管“不均”的特征,產業與信貸政策的市場管理模式應有所變化。
他對華爾街見聞表示:“我盡管從業這么多年,一直在困惑,我們所監管的產業政策和信貸政策是不是公共政策?如何把握好對違反審慎監管政策和公共政策的不同的處罰力度?”
他認為,監管層有駕馭全局的能力,但小企業未必有水平把握監管政策,因此政策套利在許多情況下可能是自然的商業行為。從長遠來看,政府干預產業政策與信貸政策會慢慢淡出。換言之,審慎監管的套利要制止,但在公共政策(產業與信貸政策)的套利處罰上放寬。
報告中提到“各類資管業務所受到的監管存在較大差異,存在監管不均”。對此,羅平直言:監管就應該不均。
“銀行可以從中央銀行拿到再貸款并有存款保險,監管上怎么能和理財經紀公司一致?”他如此說道,“regulation不同于oversight,對各類金融機構都要有oversight,但不一定要regulation,這是不均的含義?!?/p>
報告提及了監管滯后的問題,即監管技術落后于創新、制度供給落后、監管協調機制不成熟等。然而,羅平給出了“監管永遠滯后”的觀點。
他形象地說道:“誰能做到新產品出來前,就能有對其的監管規則?連病都沒有,藥就能開發出來?”
羅平認為,巴塞爾協議Ⅲ并沒有提到前瞻,只是提高了資本質量、克服所謂資本監管的順周期性。而真正有前瞻性的是國際會計準則中“預期信用損失”。
據華爾街見聞了解,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1于2009年11月發布了《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IFRS9),經多次修改后,將于2018年1月1日生效。其中要求根據資產所處的不同階段,在金融工具初始計量時即確認預期信用損失,減值的計提不再依賴于信用損失事件的發生。實際操作中,每個階段采用不同方法來確認金融資產預期信用損失和利息收入。
究竟市場需要什么樣的監管?報告中提到,在混業經營趨勢下,改革分業監管體制成為基本共識,并以功能監管為主,發揮穿透式監管方法的作用。此外,監管工具中可引入沙盒監管——設立一個安全空間,適當放松監管約束,使金融企業能夠在其中測試創新的產品、服務、商業模式,而不會立即招致正常監管的后果。
對此,羅平認為,對于不同類型機構實施統一監管非常困難,應實行“機構監管為主、功能監管為輔”的策略。鑒于中國的影子銀行主要是銀行的影子,可通過加強對銀行同業和理財業務的監管,間接地達到對各類作為通道機構的交易對手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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