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發改委等六部委日前聯合發布《進一步規范地方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即“50號文”),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與此同時,近期幾家城投公司案例被市場熱議,來自城投債的置換估值風險和兌付風險一再被提及。
“12伊旗城投債”市場估值凈價已低于債券剩余面值,同時并未納入地方政府債務,債券的兌付成功是持有人理智的選擇,其提前償還是“非典型”;上市公司鐵嶺新城經營業績和現金流表現不佳,在2016年報發布后被“ST”,其發行的“14鐵嶺債”在2017年3月6回售,僅憑其自身經營性現金流償還難度較大,但最終通過其他途徑籌齊資金順利回售;“13汝城水電債”發布公告,計劃于5月26日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商議債務提前置換事宜,置換價格為“公告日2017年5月5日前20個交易日中債估值到期收益率均值6.0452%”,若議案通過,將成為繼“14富陽債02”之后第二只參考債券估值置換的城投債。
摩根士丹利華鑫基金固定收益投資部唐海亮指出:“14富陽債02”的提前置換在事后看來仍有幾點要注意:首先,此債務并非通常市場討論的地方政府債務置換范疇,而是企業對債務的自發提前償還,通過債務償還可以將擔保土地釋放作為他用,在此債項置換前企業已將“14富陽債01”擔保土地置換,并在債項置換成功后推進其他債項的置換;其次,本案例仍對債務置換方式有重要影響,此債置換前一段時間市場仍對按面值置換較為擔心,此后市場多數投資人對置換風險有一定程度緩和的認識;同時,置換價格仍是風險所在,此債項置換的價格是公司發布召開持有人會議當天公告中提及的,“2017年3月27日前20個交易日中債估值到期收益率均值4.6829%”,而在3月初的成交記錄中,市場上仍有4.20%左右的成交價格,其買入方將承受一定的損失。
對于后市城投債置換,唐海亮認為,對城投債的資質審查仍不能放松;置換價格不再像以往“直接按面值置換”那樣悲觀,政府也開始考慮估值和市場公允價格問題,但債市的調整使得估值也不再那么有吸引力;與此同時,在債市持續調整、情緒低迷的時期內,對發行人來講集中推進置換阻力可能更小,投資人也需要注意債務集中置換的應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