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簡稱“辦法”)和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隨之發布的《基金募集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指引(試行)》(簡稱“指引”)實施。為幫助行業準確理解、深入貫徹落實兩項新規,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幫助機構提高適當性管理水平、履行適當性義務,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3日在北京舉辦“基金募集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培訓班”。本次培訓得到了行業機構的廣泛關注,來自公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基金銷售機構、評價機構,以及各地證監局等700余家機構,共800余名學員參加了培訓。
在培訓中,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副會長鐘蓉薩做開班致辭并講授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工作的落實安排,指出“指引”的實施是一個長期過程,在實施中采取新老劃斷的安排,同時給予各基金募集機構一定的系統改造時間。證監會投保局和協會的相關部門負責人、業務負責人對“辦法”和“指引”的起草背景、主要內容及配套文件進行了詳細解讀。
下一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將通過免費視頻課程的形式,繼續開展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相關培訓,促進行業機構貫徹落實新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