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全國中小學生開學日,而今年也成為了貨幣基金的新生日。證監會正式對外發布《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簡稱“流動性新規”)并將于10月1日起施行。作為《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與《貨幣市場基金監督管理辦法》的配套規范性文件,其內容涵蓋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以及基金產品設計、投資限制、申購贖回管理、估值與信息披露等業務環節的規范,并針對貨幣市場基金的流動性風險管控做出了專門規定。
流動性新規對公募行業影響究竟多大,特別是貨幣基金未來將如何發展?公募基金預計如何轉型?針對這些問題,《證券日報》基金新聞部記者采訪了上銀基金副總經理、固收事業部總監兼基金經理謝新。
據了解,外表年輕帥氣的謝新實際已在固收領域從業20年,具有14年債券投資交易經驗,曾在某大型股份銀行資金中心長期負責債券投資交易工作,管理3000余億元自營資金,領域覆蓋利率債、信用債、基金以及非標,且從未出現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因此,作為銀行間優秀交易主管,我國債券市場從小眾到市值超過股市、貨幣基金從零到8萬億元規模的見證者,謝新對于流動性新規的出臺顯得便十分從容,其對新規的認識也更加深刻。
記者:新規從公募基金前、中、后臺角度均提出了流動性風險管理要求,據您了解,各家基金公司執行情況如何?
謝新:風控合規部門的工作要求被明顯提高,未來所有開放式基金建立以壓力測試為核心的開放式基金流動性風險監測與預警制度。在產品設計方面,根據流動性新規,機構定制型基金需采取“定期開放+發起式”形式,且不向個人投資者公開發售,這與3.17新政要求相同,因此各家基金公司其實早已參照該條要求在具體執行了。
記者:投資交易方面,如何看新規中對逆回購交易中質押品的資質要求?
謝新:新規要求,“逆回購交易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保持一致。”指的是主體評級需要一致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上銀基金的貨幣基金逆回購交易長期嚴格要求質押品必須為主體AA+以上,已經能夠滿足新規要求。
記者:您對新規提到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新工具有什么看法?
謝新:新規介紹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中,延期辦理巨額贖回申請、暫停接受贖回申請、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收取短期贖回費四項措施已經在現有基金合同有所體現;暫停基金估值、擺動定價屬于行業的首次嘗試,具體規則及要求則有待進一步細化。
記者:新規要求“貨幣基金規模不能超過風險準備金月末余額的200倍”,上銀基金如何應對?對基金持有人有何影響?
謝新:這是第二十九條的條款。上銀基金運作時間只有4年,風險準備金積累自然還不夠,但新規第四十一條規定,若風險準備金不符合第二十九條的,需自下個月起將風險準備金的計提比例提高至20%以上。因此,后續上銀基金將選擇提高風險準備金計提比例,這同樣能滿足監管要求,且這只會影響基金管理人自身的收入結構,對貨幣基金持有人不會產生不利影響。
記者:單只貨幣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也有了10%的上限規定,您認為貨幣基金如何調整資產配置?
謝新:是的。不過,在流動性新規之前,所有貨幣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是超過基金資產凈值10%的,畢竟收益率也是貨幣基金需要追求的一個重要目標。好在新規頒布時點較好,給了貨幣基金調整資產配置的有利窗口。以上銀基金為例,目前貨幣基金持倉中,所有存款及逆回購均在9月底前到期,故存量的“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比例從這個月起將不斷下降,直至9月底該比例下降為0。而未來新增的資產就可以逐步按流動性新規調整。
記者:流動性新規對存量貨幣基金實際影響有多大?上銀基金固收發展方向將做怎樣調整?
謝新:鑒于上銀基金當前的投資策略以及對質押品的資質已從嚴要求,因此流動性新規這方面對我司存量貨幣基金實際影響并不大。
未來,上銀基金固定收益業務一方面須努力提高主動管理能力以及流動性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在管理好當前貨幣基金的基礎上,逐漸將重心轉向債券型基金產品的創設和發展。原因有三:一是現在債券收益率已普遍高于歷史中樞水平,配置價值顯著;二是中長期看,我國經濟下行壓力不小,債券市場的直接融資功能仍需發揮重要作用;三是人民幣匯率企穩,加上外匯管制,資金外流壓力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