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區檢察院起訴的一起引發周邊群眾廣泛關注和媒體關注的汽修店老板因生意不好路面上撒釘子爆人輪胎,在被告人謝某和黃某被法院作出了生效判決后,終于落下了塵埃。但是該類為賺昧心錢而精心設計的釘子陣埋伏實在是引人深醒。
那么該起事件緣由如何?被告人對自己撒釘子害人中暗器的行為又將得到什么樣的懲罰?我們帶著這兩個問題來回顧一下這起“精心設計”的案件的來龍去脈。據悉,被告人謝某在微信群里看到有人用四角不倒釘撒在路上扎破他人輪胎,其自認為可以用這個辦法賺錢便也在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區的某個十字路口開了一家輪胎店,在輪胎店開始經營的兩個月內生意并不好,于是謝某便把自己想利用刺破他人輪胎再給人補胎賺錢的想法告訴另一被告人黃某,隨后謝某與黃某合謀通過網上購買四角釘,最終謝某在網上花了450元買了500個四角釘。
收到四角釘的兩天后謝某很快就開始行動了,其先用塑料袋裝了大約20個四角釘放在小車內,后把裝有四角釘的塑料袋掛在車后門窗里的扶手把上,塑料袋在車玻璃外面,然后沿著萬興街往前開,塑料袋里的四角釘就慢慢掉在地上,但是不幸的是其自己中了四角釘,并且在這次拋撒釘子后謝某自己所經營的修車店生意并不好共修了兩輛車非法獲利人民幣100元左右。
而大約在一個星期后,被告人謝某想想店里生意不好,就決定再次去路面上用同樣的方法撒釘子,很快30個四角釘撒完了就開車回店里。其將這事告訴被告人黃某后,自己也覺得后怕就交代黃某把店門關了不要做生意了,而且其把剩下的四角釘扔進路邊一個垃圾桶,以為借此可以瞞天過海。據統計,被四角釘扎破輪胎的汽車約20部,涉案損失價值近萬元人民幣,目前被告人妻子已代被告人謝某賠償受害人的損失。
那么被告人謝某與黃某將對自己的行為付出什么樣的代價呢?據承辦檢察官介紹,被告人謝某、黃某在城市道路上采用夜間拋撒鐵質四角釘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均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終法院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罪判處被告人謝某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判處被告人黃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所以說害人之心不可有,被告人謝某、黃某害人終害己,其二人也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身陷囹圄的慘痛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