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中小企業私募債違約事件頻現。“13中森債”、“13華珠債”、“12津天聯”、“12金泰債”等先后出現的“黑天鵝”事件,都有機構“踩雷”。據寶碩股份昨日的公告,其子公司華創證券因私募債違約被國聯安基金再次起訴,使此類事件又重歸大眾關注視野。
國聯安基金再次起訴
寶碩股份5月16日發布公告稱,其控股子公司華創證券近日收到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發來的應訴通知書,告知其已受理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起訴華創證券締約過失責任糾紛一案。在這份公告中,寶碩股份并未披露訴訟事實及理由、訴訟請求以及訴訟金額等情況,僅表示本案于為上市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以“臨2016-062號”公告的案件撤訴后重新提起的訴訟案件。
寶碩股份去年9月14日公告顯示,華創證券作為主承銷商承辦了廈門圣達威服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圣達威”)2013年中小企業私募債券項目,由于圣達威無法按期償還債務,該債券投資人國聯安基金要求華創證券就圣達威違約事項承擔賠償責任。
因此,廈門圣達威服飾有限公司和華創證券被國聯安基金同時告上法庭。國聯安基金的訴訟請求為,(1)判令二被告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賠償原告認購本金2500萬元、利息損失510萬元以及罰息(自債券到期日2015年9月28日起每日按應付未付本息萬分之五計算至本息付清之日止,暫計至2016年8月26日為504.175萬元);(2)判令二被告賠償原告為本案支出的律師費5萬元;(3)判令二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而在此前,就在2016年7月份,當事方之一的華夏基金也曾起訴彼時作為主承銷商的華創證券。與國聯安基金的訴訟請求相同,由于圣達威無法按期償還債務,該債券投資人華夏基金也要求華創證券就此事項承擔賠償責任,訴訟請求金額合計3588.40萬元。
不過,寶碩股份此后并未公布上述兩起訴訟的進展,也沒有披露國聯安基金撤訴的情況。對于國聯安基金為何撤訴后又以同樣的訴訟事實及理由和同樣的訴訟請求及涉訴金額重新對華創證券起訴,華創證券、寶碩股份以及國聯安基金都沒有公告。昨日,《證券日報》就此事聯系國聯安基金公司,但對方電話無人接聽,而華創證券和寶碩股份也同樣沒有對此作出回應。
違約背后的連環訴訟
回顧整個事件,2013年,當時還在廈門市發展不錯的圣達威因上市折戟,對外發布了兩期總額共計5000萬元的私募債,均為兩年期,票面利率分別為9.5%、10.2%,承銷商及托管人為華創證券。這也是深圳證券交易所批準發行的首批中小企業私募債。2013年6月13日,華夏基金認購了第一期的2500萬元;第二期則由國聯安-輝石-債券一號特定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于2013年9月27日認購。
但意外的是,在上述私募債還遠未到償還日時,即被爆出圣達威董事長章愛民因涉及民間借貸,早已資金鏈斷裂,無力償還。隨后,章愛民本人“失聯”,認購了“13圣達威”的多個機構開始通過各種途徑要求華創證券償還本金。
由此,一連串法律訴訟就此出現。為拿回錢,投資者向法院起訴輝石資本下設的有限合伙企業;國聯安基金則起訴“13圣達威債券”的擔保方中海信達,隨后又起訴了承銷商華創證券。而華創證券作為報案人以“欺詐發行債券”為由,刑事起訴圣達威法人代表章愛民。
據《證券日報》記者多方了解,華創證券因此成為首家因債券違約而被基金公司告上法庭的券商。不過,在之前披露華夏基金以及國聯安基金狀告圣達威債違約情況的公告中,寶碩股份都曾表示,訴訟標的占華創證券資產總額及凈資產、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的比例均較小,訴訟標的金額對華創證券的財務狀況及未來生產經營不會產生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