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業海外市場業務現狀
盡管資本項目下人民幣可兌換尚未完全放開,但人民幣國際化及資本開放的趨勢不會改變。在國內投資回報率下行、優質資產匱乏、客戶海外投資需求增長的背景下,信托公司布局海外的步伐加速推進。
從硬件來講,加速設立境外子公司,積極申請跨境業務牌照都已不再鮮見。從最初的QDII到后來的QDIE、QDLP,越來越多的信托公司開始擁有發展跨境業務的牌照資質,而暫時未獲牌照的信托公司,也已開始尋找通道途徑,曲線涉足海外業務。目前,在港股IPO基石、錨定投資、海外對沖基金、人民幣國際投貸基金、海外發債、中概股回歸、海外FOF等方面已都有信托公司客戶的身影。以QDII渠道為例,目前信托行業已開展的海外業務概況如下:
(一)現有客戶規模及構成
1。海外投資規模
截至2016年6月信托行業內共有14家信托公司獲批QDII投資額度,總計77.50億美元,占QDII總額度899.93億美元的8.6%。與銀行、證券和保險相比,信托公司獲批機構數量和獲批額度均處于末位。從信托行業QDII額度的使用情況來看,大多數信托公司的QDII額度已所剩不多。
截至2016年6月QDII投資額度獲批情況
2。現有客戶構成
按照《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信托公司開辦受托境外理財業務,可以針對機構投資者和具有一定風險識別、判斷和承擔能力的自然人設立受托境外理財信托,信托公司應當根據受托境外理財信托計劃的風險狀況,設置適當的期限和銷售起點金額,并對目標客戶群進行風險適應性調查。
信托公司QDII業務分為單一信托和集合信托業務兩種模式,集合類QDII產品委托人資金門檻是100萬元,單一類QDII產品委托人資金門檻是1000萬元。相比銀行QDII產品與基金公司QDII產品5萬元與1000元的投資門檻,信托公司QDII產品最低100萬元人民幣的投資門檻,將眾多小規模投資者擋在門外。
目前信托公司海外市場業務的客戶類型主要分類兩大類,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其中機構投資者中分為非金融機構、私募基金以及銀行等金融機構。個人投資者主要為高凈值客戶群。根據歷年的中國私人財富報告相關數據統計,進行境外投資的高凈值人士數量占比由2011年的11%上升至37%,超高凈值人士數量占比更高,由2011年的33%上升至2015年的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