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2012年,表外市場終于迎來大考。房地產信托能否如期兌付成了表外市場的第一場大考,曾經的“救命稻草”如今變成了“小李飛刀”。根據非官方數據統計,預計今年房地產信托到期兌付規模達到2500多億元,時間點集中在第三季度。據我目前了解的情況,已經有少數信托出現了兌付風險事件,但總體基本可控。不過,如果房地產政策在今年上半年依舊維持限購和信貸緊縮的雙重“枷鎖”,那么風險事件肯定會升級,大考的難度不小。
原因很簡單,與表內貸款不同,表外市場是開放性的市場,所以透明度較高,透明度越高就越無法掩飾風險。以房地產行業為例,2007年之前房地產融資基本以表內貸款為主,即使出了信用風險,也是銀行與地產公司之前的問題,和儲戶無關,所以損失范圍是局部的,也是可以掩飾的。
如今,如果房地產信托出了問題,信托公司就只有四種辦法可以解決:一是延期,二是“借新還舊”,三是自有資金墊付,四是處置項目或抵押資產變現。我認為,目前這四種辦法中,前兩種辦法估計行不通,后兩種辦法則是量力而行。前兩種辦法,一方面是監管部門不認可,目前銀監會對于報備項目中涉及延期和“借新還舊”均持否定立場;另一方面是投資者不買賬,現在信托發行是“談房色變”,以前幾周就能發行十幾億房地產信托的日子已經一去不復返,現在房地產信托發行幾乎停滯,銀行代發渠道基本堵死。后兩種辦法,我認為個例案件還能堵堵,一旦風險額度過大,估計也鞭長莫及。所以出了風險,信托、代售銀行、托管銀行、投資者、地產公司全都卷入,損失程度不可控制,值得投資者密切關注。